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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浙江省層層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1-06 10:24:38


 
  “一案雙查”,倒逼落實

  2016年4月26日,浙江省紀委公開通報了1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其中一起稱: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石某在因公出差期間,多次參與“酒局”及接受夜宵安排,被組織提醒教育後,仍不收斂,且在接受調查時,未向組織如實講清問題,石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和行政撤職處分。而時任人力社保局局長和紀檢組長也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早在《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出台前,浙江省就要求各級紀委、組織部門對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黨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以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同時,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對“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及發現問題不報告的地方、部門和單位,既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也追究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

  2016年12月,杭州市紀委通報了多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責任追究的典型問題。其中,拱墅區城管局黨委書記、局長錢志衛因單位多名幹部違紀違法問題被追責。“出了問題,即使不是你的直接責任,但身在其位就要負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也要被問責。”當更多領導幹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時,這一共識在浙江省黨員幹部中形成。

  2016年以來,浙江省共查處落實“兩個責任”問題330起,對366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60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領導幹部進行問責。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開展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99.3%的被訪者認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頒布後,浙江省責任追究力度有所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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