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就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全面依法治國,強調“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7月25日,臨海一起強制騰房案件的執行引發公眾關注:承租人拖欠租金不付,房東無奈起訴騰房,獲法院支持後,承租人依然不搬。經充分研究討論後,臨海法院執行局決定申請市公證處參與強制騰房行動。當日上午,臨海市公證處3名公證員和執法人員一起登記清點商鋪內物品,再由專業人員進場拆除物品,將所有物品搬離至指定存放地點。歷時3個多小時,公證人員全程錄音錄像。這是今年6月最高法和司法部聯合公布《關於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的通知》後,浙江的一次生動司法實踐。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讓執法、司法切實捍衛社會公平正義,成為法治浙江建設的重要內涵。
公平正義的光芒,蘊含在一項項規範中——浙江公安機關在全國率先推行基層執法辦案、案件管理、物證管理“三位一體”執法管理機制建設,全省共細化制定800餘項執法細則、執法標準和裁量基準;浙江監獄系統在全國率先推出獄務公開制度,將涉及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執法環節的辦理條件、辦理過程、辦理結果等,一律予以公開。
公平正義的光芒,蘊含在一次次探索中——浙江省司法機關穩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推動完善普通程序、簡易程序和速裁程序有序銜接的多層次訴訟制度體系;從開通網上立案到開展網絡庭審直播,從推出國內首個“陽光司法指數”評估體系到構建司法領域大數據服務、建設“智慧法院”,浙江省積極構建保障“守法持正,嶷如秋山”的司法格局。
公平正義的光芒,更蘊含在一條條“紅線”中——浙江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檢察院聯合出台《浙江法官、檢察官從嚴管理七條規定》,在規範法官、檢察官的政治紀律、言論發表、案件辦理、人員接觸、經營活動、涉足場所、任職回避等方面作出嚴格規定,提醒司法人員管好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和“娛樂圈”。
一種風尚,全民共治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