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研究制定全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中長期發展規劃綱要和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回收利用規劃綱要,完善全省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十三五”規劃。各地要制定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前端投放、中端收運、末端處置各類專項規劃,並納入當地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實施靜脈產業基地建設行動計劃,集中布局生活垃圾分揀、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等設施,推動城鎮生活垃圾規模化、集約化、協同化處置,有效破解垃圾圍城、鄰避效應等難題,實現生活垃圾變廢為寶、循環利用。健全商品過度包裝認定標準,研究制定城鎮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設施建設、考核評價等相關標準。
(二)實施強制分類。制定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確立強制分類類別,制定強制分類行動目標。要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設區城市城區範圍內全部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縣(市)根據條件穩步推進。重點對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科研、文化、出版、廣播電視等事業單位,協會、學會、聯合會等社團組織,車站、機場、碼頭、體育場館、演出場館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以及賓館、飯店、購物中心、超市、專業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商鋪、商用寫字樓等相關企業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三)推進源頭減量。嚴控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混入城鎮生活垃圾處理體系,防止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後重新混合收運;實施住宅小區生活垃圾初分、處置末端細分;嚴格執行國家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標準,開展農副產品、食品、化妝品、禮品和快遞業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研究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費用品的管理辦法,倡導綠色低碳消費;對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實施“限塑令”專項整治;開展果蔬集貿市場果蔬菜皮就地處理、淨菜進城試點;探索運用園林垃圾破碎技術,實施林木就地堆肥和利用處置。
(四)健全回收體系。完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實財政、土地、稅收等配套政策,支持企業回收生活垃圾的中低價值可回收物,提高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依法依規建立強制回收制度,編制強制回收產品和包裝物名錄。支持企業建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合理布局回收網點和分揀中心;鼓勵企業採用押金、以舊換新、設置自動回收機、快遞送貨回收包裝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培育一批再生資源回收龍頭企業。建立有害垃圾強制回收體系,減少有害垃圾產生。
(五)加快設施建設。落實政策、資金、土地、技術等相關要素保障,加快推進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建設。強化市域統籌,到2020年,實現縣級以上城市和縣城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和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城鎮生活垃圾設施無害化處理能力2.3萬噸/日,新增城鎮生活垃圾運輸車輛1080台、運輸能力1.1萬噸/日,新增城鎮生活垃圾收運中轉設施152座,對已封場的城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實施生態化改造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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