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統籌建設公共數據基礎設施
(一)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上雲。省級單位新建(或改造)政務信息系統,要統一部署到浙江政務“一朵雲”上;未上雲的存量政務信息系統,於2018年6月底前明確遷移計劃。各設區市要按照浙江政務“一朵雲”的規範(由省數據管理中心另行發布)要求,完成本地區“一朵雲”節點建設規劃,2018年7月底前,完成3個設區市試點工作,實現本地區政務雲融入浙江統一體系。
(二)開展部門政務專網整合。按照部門報送省政府辦公廳核准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省級以下部門自建專網向政務內網或政務外網遷移,加強政務外網安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浙江交通專網整合試點;2018年10月底前,省級有關單位和各市、縣(市、區)完成互聯網出口整合,建成政務外網終端安全防護體系,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安全可信的政府辦公業務網。
(三)拓展電子政務視聯網應用。依托視聯網技術,開展視頻監控資源整合,推進視頻監控資源共享。2018年5月底,各市、縣(市、區)將行政服務中心視頻監控接入省級視頻共享平台;2018年7月底前,各設區市完成省應急指揮平台視聯網配套系統的建設;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省市縣三級視頻共享總平台建設,推進視頻監控資源在基層治理綜合信息平台的共享應用。
五、加強工作保障
(一)健全工作機制。省級單位和市、縣(市、區)政府要加強打破信息孤島、實現數據共享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人要牽頭負責,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主體,充實工作力量。省級單位要加強對試點地區的工作指導與聯繫,強化系統對接、數據共享的技術支撐。各級公共數據與電子政務主管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督促協調作用,加強與同級“跑改”辦、行政服務中心的工作協同。省政府辦公廳將加強督查、考核,定期通報各地、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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