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信訪清單”究竟長什麼樣?
事實上,今年1月和3月,國家信訪局曾先後確定2批9家試點單位。首批試點單位中的民政部、衛計委等單位已向社會公開清單。
在6月29日的試點工作推進會上,省民政廳的負責人就帶來一份“清單”模板。
記者注意到,這份“清單”模板羅列的信訪投訴內容、業務類別、法定途徑、法律法規依據非常詳細。
僅在揭發控告類的信訪投訴請求中,有關投訴的違法行為就分為6類,多達79項。
舉例來說,信訪投訴內容為:出具假證明、偽造證件、印章騙取撫恤金、優待金、補助金的行為屬於優撫安置類投訴。
該類投訴的法定途徑為行政處罰舉報,依據的法律法規為《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等。
除行政處罰舉報這一法定途徑外,這份清單還依據信訪投訴事項不同,列出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紀律檢查舉報等途徑,指引信訪人依法信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