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列出“信訪清單”?
此次和浙江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等職能部門共同被列入“信訪清單”試點單位的還有衢州市、德清縣和浦江縣。
“信訪清單”所帶來的變化,這三個地方感受同樣深刻。
其中,衢州市在信訪工作中落實“法定途徑優先”要求起步較早。
為改變“信訪是個筐,什麼都能裝”的模糊狀況,今年以來,該市信訪局共對227件信訪投訴出具不予受理告知書,同時引導、告知信訪人須按法定途徑由有權處理部門辦理。該市半年信訪數量下降12.1%,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分別上升了118%、23%。
“信訪工作職責邊界不清楚的結果是,信訪部門管了許多不該管的事項,而職能部門的相關法定職責得不到充分履行,群衆合理訴求得不到及時有效解決。”德清縣信訪局負責人說。
明確“信訪清單”後,將改變信訪部門站在前台“接待”群衆的常態,轉變為職能部門站在“前台”直面百姓,直接解決問題。
這樣一來,既減輕了信訪部門壓力,減少信訪事項在部門之間“空轉”現象,又能讓信訪人的訴求及時有效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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