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協委員陳沸,為了寫《關於規範互聯網專車服務市場秩序的建議》,專門下載打車軟件,體驗專車服務。
他說:
體驗了二十多次,發現了不少問題。比如,一次用“一號專車”打到別克的商務車,車況挺好,價格比出租車貴一點,但相應的服務匹配卻沒有跟上:司機對路況不熟,存在潛在的安全問題;只能提供電子發票,沒有紙質發票。
提供“實時”和“預約”個性化的專車服務,好處也有目共睹。可以有效緩解高峰時段打車難的困境,也有助於出租車提高行駛效率,減少空駛和城市擁堵,從長遠來看,更能緩解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
專車模式的創新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專車服務也存在著監管空白的尷尬。新生事物先要規範,政府一定要監管,任其發展,就會引發一系列的社會矛盾。
建議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專車服務管理措施,完善行業准入門檻,禁止私家車接入平台參與經營,加強互聯網專車服務監管。
針對新生的專車可以制定或修改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營造一個有序競爭,規範競爭的市場環境。
觀點:
政府要打破壟斷,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市政協委員、浙江騰飛金鷹律師事務所主任金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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