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行的法律和地方法規中,專車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據。在法律法規沒有修改以前,政府要依法行政,專車並不能納入管理中,沒有法律依據政府不能亂作為。現在專車發展速度非常快,證明有存在的理由,政府宜“疏”不宜“堵”,可以先出台一些指導性的文件和規章,等條件成熟了再立法進行規範。
問題的根本還在於現行的出租車營業許可制度,出租車行業是政府壟斷,即數量控制、價格關注、特許經營,而且份子錢過高,出租車司機必須超負荷勞動,這些都造成了打車難。
政府要打破壟斷,全面放開出租車市場,放開出租車營運許可,讓市場這雙“無形的手”發揮調解作用,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打車難和專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