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23日電(作者 陳柏光)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今年初紀念《告台灣同胞書》四十週年談話中,拋出了“探索‘兩制’台灣方案”的議題,以“一個前提”與“五個充分”來建構未來“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內涵,即以“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為前提,尋求發展一個能夠“充分考慮台灣現實情況”、“充分吸收兩岸各界意見和建議”、“充分照顧台灣同胞利益和情感”、“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與“充分保障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的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制度性安排,並歡迎台灣任何政黨、團體與人士共同參與相關對話溝通及民主協商,以達成共識。政府則是由蔡英文“總統”發表正式談話,強調政府絕不接受所謂的“一國兩制”,絕大多數台灣民意也反對“一國兩制”,並提出“四個必須”作為發展兩岸關係的前提:是“必須正視中華民國台灣存在的事實”、“必須尊重兩千三百萬人民對自由民主的堅持”、“必須以和平對等的方式來處理雙方之間的歧異”與“必須是政府或政府所授權的公權力機構,坐下來談”。言詞尖銳,針鋒相對,無意與中國大陸進行任何協商與對話。
對於兩岸在“一國兩制”的隔空交火,各界有不同的解讀。如“中央研究院”林泉忠副研究員指出,習近平提出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議題,將可促使台灣方面再度對於統一模式進行討論,而習在談話中多次強調和平,也顯示中國大陸對於和平統一仍抱持希望,相較於近年來大陸坊間出現的武統聲浪,對台灣社會來說是顆“定心丸”。另有網路媒體指稱習近平再次將兩岸統一模式定調為“一國兩制”,並開始啟動兩岸統一的實質進程,而所謂的“台灣模式”實際上仍將以“香港模式”為參考藍本,習的談話已經“吹響了中國以香港模式的‘一國兩制’來‘統一台灣’的集結號”。
在談到“一國兩制”時,許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鄧小平於1984年針對香港問題提出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談話,其具體實施的方式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十億人口的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而實際上,周恩來早在1963年就提出類似於“一國兩制”概念的“一綱四目”,強調“台灣必須統一於中國”,除外交事務外,其餘軍政大權與人事安排均交由蔣介石的國民黨政府行使。之後,從鄧小平到習近平歷任領導人所提出的“一國兩制”,其核心精神大致都是延續此一概念發展。而近年來中國大陸學者普遍認為,“一國兩制”實質上是一種“合中有分,分中有合”的制度安排,未來的兩岸統一是一種由形式統一邁向實質統一的進程,兩岸的外交權必須“合一”,在國際間只能有一個“中國”,但在“一中”框架下,彼此的內政可以繼續“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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