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婉窈主編的《台籍日本兵座談會記錄》收錄一篇“櫻特攻隊”的訪問稿。1943年日本在南洋節節失利時,受訪者盧永發正在台灣北部礦區一所小學任教,配合動員協助軍醫辦理志願兵身體檢查工作。午息時,有位海軍軍官問他:“當老師的教學生忠君愛國、為國犧牲,你是不是跟今天受體檢的人一樣,也有志願從軍的勇氣?”身為獨子的盧永發只好簽上志願書,離開待養的母親,成為第三期志願兵,於1944年8月入營受訓六個月。
入營第一天,部隊長就說:“現在起你們的社會地位、學歷、經歷,甚麼都沒有了,你們的生命價值只有一角五分錢(明信片一張),‘為國戰死’,一句話便結案。”
“日本兵”入營後,原服務單位要付本俸給其家族作生活費,但盧永發是“志願兵”,所以他原來服務的小學也不必付生活費給他母親。不僅如此,“志願兵”和“日本兵”在軍中的職務也不同。
“神風特攻隊”
盧永發結業後被分發到宜蘭的“櫻特攻隊基地”擔任“整備兵”。當時,台灣四周的空、海已經完全由美軍控制,幾十架零式戰鬥機分散隱蔽在機場周圍。整備兵隊就在竹籔欉下搭帳起居。機場另一端是“神風特攻隊”隊員居住的地方。他們是預科練習生,十七、八歲單純的小男生,經過飛機駕駛訓練後,一心一意準備為天皇犧牲性命,希望達成“一機對一艦”的使命。
神風特攻隊員的黃泉之路是由抽簽定順序的。出發前三天,他們被招待到宜蘭市區的海軍招待所“吾妻”料亭,“日本妓女、朝鮮P、台灣查某艷裝相待,吃喝玩樂隨你便。體會一下大男人該有的全部享受,讓你死而無憾。”
“出發前一晚要舉行活喪禮。這一群小男生身穿白色襦袢(和式內衣),跪坐在神桌台上,供著水果,白陶皿杯盛滿清酒,如同供神。由神社的神主(神和尚)誦讀祭詞,驅逐惡邪及開導黃泉路後,飲盡清酒而結束喪禮。”禮成後就往寢室享受人間的最後一夜。
這時整備兵須趕回停機場準備。大約清晨四時,零式戰鬥機升空後環繞兩圈便往海上消失了。約十分鐘後,水平線上升起的微紅火光,就成為晨報的頭條新聞戰果,實現了“預科練”少年的玉碎夢,這些少年就如櫻花般凋落了。
1945年8月15日日軍投降時,許多日本軍人從收音機聽到天皇“玉音”的投降宣告,個個痛不欲生,抱怨失去獻軀機會而放聲大哭。盧永發他們這群整備兵卻“莫名其妙,是憂?是喜?一時失去了綁身的枷鎖,卻像也失去重心的感覺。不得不佩服日本忠君愛國教育的成功。”
“神風特攻隊”的“預科練”是真正的“日本兵”。台籍“志願兵”在軍隊裡扮演的是“整備兵”的“軍夫”角色。盧永發的歷史回憶說明了台籍“志願兵”和“日本兵”心態根本不同。
“皇軍或清國奴”
有些台灣的“皇民派作家”指出:“日治時代的台灣人,可說是二等、甚至三等國民”,當時台灣籍志願兵“決心將生命奉獻日本,為的只是表現台灣人也有資格與日本人平起平坐,成為一等國民,根本沒有要侵犯中國或他國的意圖”。
這些論點代表了“台獨修正主義史觀”。日本在台灣徵“志願兵”,是在1942年太平洋戰爭情勢逆轉之後。在當時的國際情勢下,當“志願兵”真的可以不參加“侵犯中國”嗎?他們後來的遭遇又是如何?
周婉窈主編的《台籍日本兵座談會記錄並相關資料》收錄了一篇〈台灣人派遣海南島之始末〉,作者胡先德於1942年考入日本海軍陸戰隊,擔任通譯(日本海軍稱“通弁”,陸軍稱通譯),被派到海南島北黎戰區黃流附近的新街分遣隊。
當時日軍無法控制海南島全局。在共產黨和國民黨游擊隊出沒的地區,一個村莊通常有三個村長,分別應付三方人馬。通弁的工作是協助日軍,搜集軍事情報、翻譯、審問戰俘、定期核發“良民證”。作戰時除擔任嚮導外,諸如開闢道路,構築兵捨,三餐應用,徵用人工或徵收物件,都由通弁透過村長向居民徵購,“價錢比市價便宜甚多,象徵性而已”。因此戰後,有許多通弁被當地居民打死或重傷。
有一次,北黎戰區內的四更村附近,有共軍出沒。一名日本軍官帶隊前往掃蕩。因為戰術判斷錯誤,二、三十名共軍全部安全脫逃,無一受傷或被俘。該帶隊軍官惱羞成怒,命令士兵逐戶搜索,將村內男女老幼集中於村中空地,架起機關槍,擺出射殺姿勢。村民見狀驚惶哭叫,日軍所派村長抱住胡先德的大腿,哀求“救命”。胡先德向軍官求情:“村民無武力,無論皇軍或共軍來,只有服從,請嚴予命令今後多與皇軍合作,”該軍官嚴詞責問他:“你是皇軍或清國奴?”最後雖然沒有殺害村民,胡先德已經感受到日本軍官不信任台籍軍屬的潛在意識。
兔死狗烹
皇民化之台籍軍屬尚且被日軍視為戰爭工具,戰時當地居民投靠日軍,擔任維持會會長,或自衛隊長等,其下場比台籍軍屬更慘。北黎戰區有一重鎮,叫做黃流,設有自衛隊,其隊長二十七、八歲。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日軍將此消息秘而不宣。其後第一或第二天,胡先德看見很多戰友往海軍病院走,也隨著走到病院。發現該黃流自衛隊長被綁在鐵制病床上,正活生生被解剖,其慘狀無法形容。他問戰友:“誰下的命令?”答說:“副官下的。”胡先德不忍心看下去,趕快離開。九月下旬國軍接收時,這位副官高崎上尉被國軍逮捕,送往廣州軍法審判。1949年國軍撤離廣州時,據說該副官從獄中逃脫,潛回日本,為報社寫文章。
還有一位新街維持會副會長鍾某,日本戰敗數月前某日中午,被人持槍侵入辦公室暗殺,送往北黎海軍病院急救,不治死亡。當時傳說系共黨派人暗殺,亦有人說:“海軍病院故意拖延急救致死。”傳說不一,也沒人查究真相。
戰爭結束後,日本軍民即於戰敗之年年底,全部平安回抵日本。他們將台籍軍屬棄於戰地,任其自生自滅,不管他們是否會被當地居民打死。胡先德因而感嘆:“船過水無痕”,作為侵略者的工具,下場總是“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凌虐戰俘的“監視員”
1942年,太平洋戰爭情勢逆轉,日本才開始在台灣徵“志願兵”。根據日本厚生省的記載,從1937到1945年間,台灣總督府總共招募了軍屬、軍伕十二萬,軍人八萬,總共二十萬;其中三萬多人陣亡。軍屬、軍伕和“志願兵”的最大差別是:到中國大陸的軍屬和軍伕沒有武裝;到南洋各地的“志願兵”則可以帶武器。
在台灣“志願兵”中,有一些人被派到南洋去當“盟軍戰俘營監視員”。他們所受的“基本軍訓”之一,就是學習如何打耳光。兩排新兵面對面站立,互打耳光,打得重,打得准,才算及格。到了南洋之後,他們“穿著英挺的日軍制服,背著上了刺刀的步槍,在俘虜營前站衛兵”,命令被日軍俘虜的盟軍士兵“挑砂石、挖地洞、採銅礦、建機場,在最飢餓的狀態下做苦役”。在必要時候,他們也會在日本軍官的指揮之下,凌虐戰俘。戰後的記錄顯示:盟軍在日軍俘虜營中總共有三十五萬人,每一百名俘虜中有二十七名死亡,是盟軍在德國和義大利戰俘營中死亡率的七倍。在戰後的審判中,有一百七十三個台籍“日本兵”被起訴,其中二十六人被判死刑。另外七個人因為“於北婆羅洲的美里及其附近,射殺及刺殺四十六名俘虜”,一審被判死刑,一個月後再審,改判十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