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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談修例:並非為內地而設
http://www.CRNTT.com   2019-05-08 00:16:41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中評社 張心怡攝)
  中評社香港5月8日電(記者 張心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律政司和保安局的代表昨日下午就《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舉行記者會。李家超表示,修例適用於任何一個司法管理區,不針對某單一個司法管理區,更不是為內地而設。
 
  李家超指出,政府提出修例草案(《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目的是要處理兩個現實問題:第一,2018年初在台灣發生的殺人案;第二,同時要堵塞制度上的漏洞,這漏洞包括條例的地理限制使我們不能處理這些地方犯罪的逃犯,以及現時無一個有效的方法與未簽訂長期協定的地方移交逃犯。

  李家超強調,政府的建議是經過審慎的研究,以確保犯了嚴重罪行的人,不可以利用這漏洞,逃避法律責任,保障市民和社會的安全。

  ”正如我們多次重申,政府的建議是適用於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的,而不是針對某單一司法管轄區,更非為內地而設。更重要是,草案所針對的人,都是犯了嚴重罪行的罪犯,並非守法的市民。”李家超談到,《條例草案》通過後,香港可以以同一標準與未簽訂長期協定的任何一個司法管轄區,以個案形式有效地處理這些嚴重罪案。香港現在只是與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了長期協定,即未簽訂的有百多個國家,簽訂長期協定是明確的政策目標,建議中的個案移交方式只是一個補充措施,一旦簽訂長期協定,個案方式移交不再適用,修例建議絕不會影響現時已簽訂的長期協定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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