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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台灣新當局在處理兩岸關係上能否做出正確抉擇? |
中評社╱題:“論述有調整 後續視行動——評蔡英文520就職演說” 作者:嚴峻(北京),全國台灣研究會研究部主任
眾所矚目的台灣地區新領導人就職演說內容終於公之於世。其中最引發各界關注的有關兩岸關係的部分,同以往蔡英文的相關表態對比,在論述內容上有所調整,但還是令人遺憾地保留了相當的模糊態度,未能就承認“九二共識”及“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進行清晰表述。對此,大陸方面明確認為是“一份沒有完成的答卷”;國台辦、海協會並提出,只有確認堅持“九二共識”這一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共同政治基礎,兩部門聯繫溝通機制才能得以延續。未來台灣新當局在處理兩岸關係上能否做出正確抉擇,人們拭目以待。
為何說蔡英文沒有講清楚
中國大陸方面維護、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態度是堅定的、一貫的,不因台灣島內政治生態的變化而改變,但也高度警惕兩岸關係可能受到破壞的因素。2014年台灣地區“九合一”選舉後,民進黨重新上台執政的態勢已相對明朗。到了2015年,當一個團結的民進黨與一個內部矛盾重重、外部批聲四起的國民黨形成鮮明對照時,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成為台灣地區新的領導人幾成定局。中國大陸方面對台灣政治形勢演變是清楚的,在希望繼續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的考慮下,通過去年底兩岸領導人新加坡會面發表講話的機會,鄭重呼籲:“(台灣)無論哪個黨派和團體,不論其過去主張過什麼,只要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認同其核心意涵,我們都願意同其交往。”這段話顯然主要是針對即將重返執政地位的民進黨。
一些學者認為:這表明了大陸方面在堅守兩岸關係政治基礎這一根本性、原則性問題上,不因台灣政權輪替而改變的堅定立場,同時也展示了某種靈活性與善意,也就是說,只要民進黨認同“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有關“九二共識”這一核心意涵的內容,大陸方面有關領導人和權威機構已經在多個場合進行明確闡述),承認1992年兩岸會談曾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有過共識,那麼大陸就願意與之進行正常的交往,而民進黨不一定非得接受和使用“九二共識”這四個字不可——對於這種解讀,筆者個人表示贊同。
“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具體指什麼?當然主要指在政治和法律意義上,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領土。那麼,蔡英文在“520就職演說”中對此予以肯定了嗎?蔡英文表示:“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我有責任捍衛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然而,蔡英文要“捍衛”的“中華民國領土”範圍是什麼,是否包括中國大陸?這是一個關鍵問題。因為自1999年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通過後,該黨就通過“借殼上市”的方式,一方面承認“中華民國”的“國號”,一方面卻又限縮“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指稱其“主權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之領海與鄰接水域”,明顯不包括中國大陸。在這次“520講話”中,蔡英文沒有明確其口中的“中華民國”是否還是民進黨傳統思維中那個“中華民國”,但從“我依照中華民國憲法當選總統……”這個首碼看,似乎應是“中華民國憲法”定義下的“中華民國”,而非民進黨“台灣前途決議文”定義下的“中華民國”。從“520講話”後面這段話“新政府會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處理兩岸事務”中看,蔡英文似乎更傾向以“政府法規”而非“政黨文件”來處理兩岸關係。從法學角度分析,“中華民國憲法”更多地展現為“一中憲法”(儘管台灣“大法官釋憲文”第328條對該“憲法”第4條中有關“固有之疆域”的解釋採取了回避的態度,稱“固有之疆域”是否包括中國大陸及外蒙是個政治問題而非法律問題,所以無法答覆其具體範圍是什麼,但法學界一般認為“固有之疆域”仍應按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界定的中國領土範圍,即應該包括中國大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一中”性質就更為清晰了,因為該《條例》第2條第2款明確規定:“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況且該條例第1條也表明制定條例的目的是為了處理“國家統一前”相關事宜,因而有明顯的“統一”指向)。也就是說,依“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規定,兩岸同屬“中華民國領土”。據上分析,蔡英文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個關鍵性問題上的立場,同其以往表態相比,往積極方向做出了一些調整,儘管這裡的“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這與中國大陸方面在這一問題上的政策表述還有相當的差距。當然,蔡英文還是沒有清楚、直接地說出“我認同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這句話,這是個遺憾。此外,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也重復了以往有關依循“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處理兩岸關係的講法,而所謂“憲政體制”不僅包括靜態的“憲法”,也包括動態的“憲政實踐”(例如有關政治職務僅由台灣地區選民選舉產生等),這為其塞入相關“台獨”元素或者進行有利於“兩岸分裂分治”的解釋留了個後門。
在中國大陸方面的另一個重要關切,即“承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上,蔡英文的表述是:“1992年兩岸兩會秉持相互諒解、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進行溝通協商,達成若干的共同認知與諒解,我尊重這個歷史事實”。這重復了今年1月21日她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的說法。對於這種說法大陸方面一直是不滿意的。因為儘管從中文字面上看,“共同認知”與“共識”並無多大差別,但關鍵在於蔡英文“尊重”的是什麼樣的“共同認知”。“若干共同認知”指什麼,是指對“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同認知”嗎?還是別的什麼“共同認知”?對此語焉不詳、含糊回避是不行的。儘管蔡英文在這段話裡也指出1992年兩岸兩會是以“求同存異”的政治思維來溝通協商的,但當年雙方求了什麼“同”,存了什麼“異”?這很關鍵。大陸方面雖然也表示“九二共識”體現了“求同存異”的精神,但更多是指當年談判路徑上的“求同存異”,而非共識內容本身“求同存異”。退一步講,即便從體現“共識”內容的當年往來函電中,人們也不難看出,其中的“同”就是雙方都清楚表明的“兩岸都(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兩岸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這句話。那麼,現在蔡英文口中的“同”是否就是這個“同”呢?這次“520講話”她還是沒有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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