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馬總統,請以“一中兩憲”結束內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2-26 15:17:41


馬英九能否下定決心放手一搏,以“一中兩憲”結束內戰?
  中評社╱題:“馬總統,請以‘一中兩憲’結束內戰” 作者:黃光國(台灣),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九合一選舉,民進黨大勝,在台灣22個縣市取得13席,6都拿下4都,氣勢如虹,蔡主席成為該黨當然的總統候選人,極有可能在2016年大選奪得總統寶位。台灣媒體報道,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下令研究邀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訪中的可能性。大陸國台辦發言人范麗青立即嚴正駁斥:這“純屬造謠”,作此報道的台媒“居心叵測”,“大陸的對台方針政策沒有改變”。大陸官媒《環球時報》接著刊出評論〈做好準備與民進黨展開“新鬥爭”〉,強烈警告:若民進黨執政後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在台獨道路上一意孤行,兩岸兩會談判將難以為繼,“外交休兵”的默契不再存在,兩岸在國際上的衝突將難以避免。

  華府智庫布魯金斯研究院東亞研究中心主任卜睿哲隨即表示:只要台灣選舉結果可能影響美國國家利益,美國將不會沈默。史汀生中心主任容安瀾認為,不承認“一中”,中方可能以暫緩海基會與海協會對話,減少協議簽署、打壓台灣的國際空間,或接受有意倒戈的邦交國等手段回應。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亞洲資深顧問葛來儀分析,民進黨如果不接受某種“一中”方案,北京可能嚴批民進黨與蔡英文,並採取多種措施防止民進黨勝選。

  “兩國論”的策劃師

  很多人覺得奇怪:為甚麼中共和美國對台灣九合一選舉的結果如此緊張?這問題其實不難理解:未來2016年大選極有可能登上總統之位的蔡英文,是當年李登輝總統任內“兩國論”的總策劃師!

  1996年台灣總統大選期間,兩岸發生飛彈危機。1998年6月30日,美國總統克林頓訪問中國,並在上海明白揭示“三不政策”,即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一中一台與兩個中國”,不支持台灣參加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組織。

  為了因應這樣的局勢,1998年8月,李登輝要求國家安全局成立“強化中華民國主權地位”小組,由當時在國安會擔任諮詢委員的蔡英文擔任召集人,研究中華民國主權如何與中共的“一個中國”脫鈎,並於1999年5月完成研究報告。在該份報告的“前言”部分,即明確定位兩岸至少應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研究報告建議:以分階段的方式,逐步落實修憲、修法與廢除國統綱領三大主軸。修憲的部分,包括:增修條文的前言改為“因應國家統一前”:訂定增修條文,凍結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改為“中華民國領土為本憲法有效實施地區”。並且增訂公民投票的法源,使有國家前途的重大決議,皆須經全體國民同意。

  修法的部分,則將所有法律中有關“自由地區”、“台灣地區”、“大陸地區”等名詞改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例如,國安法、國籍法、著作權法等,都有指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大陸地區”的條文,這些都將重新改正。

  國家重新定位

  對於有損中華民國國際法定位的法律條文,研究小組也列出了詳細清單,一一予以檢討,並且主張經由修法加以調整。在現行法律方面,與兩岸關係直接有關的法規,就有“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等,修正後可以完整地保障中華民國為一主權國家的事實。

  研究報告也建議,政府部門對外文告與國際說帖,應遵從新的定位概念,有關“中共”、“兩個政治實體”等用語,將通盤修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

  研究小組並指出,類似“一個中國”、“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一個分治的中國”、“一國兩府”、“一中各表”、“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大陸也是中國的一部分”,未來應該減少使用,甚至波茲坦宣言、開羅宣言都對台不利,都應加以回避。

  研究報告特別指出,台灣經過1991、1992年修憲,並於1996年由人民選出總統後,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存於世界,中華民國並不擁有中國大陸的主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也不及於台灣,未來兩岸的政治談判應該在此基礎上進行。至於國統綱領等重要的中國政策文件,研究案建議:以數個階段慢慢處理,先盡量不提國統綱領,未來再廢除國統綱領,改以“兩岸綱領”取代,並以“終局解決”取代“統一”。

  兩岸和平的起點

  由於蔡英文有如此獨特的經歷,現在民進黨對兩岸政策遲遲不表態,2016年她又極有可能贏得總統大位,所以九合一選舉的結果也引起有關各方的高度緊張。面對這樣的情勢,馬政府應當如何因應?

  我曾經在2005年出版過一本書,題為《一中兩憲:兩岸和平的起點》。所謂“一中兩憲”是指:自從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到台灣之後,海峽兩岸便分別各有一部憲法,也各有一個“中華民國政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兩個政府間並沒有簽訂任何的和平協議。目前台灣在國際公法上的地位,是一個“處於內戰局面的既定事實的政府”,是一個有限制地位的政府。它雖然能夠與外國簽署條約,並履行若干的國際責任和義務,也能夠在它有效控制的領土上承擔一般國家的任務,但並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然而,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因為聯合國2758號決議的生效,而於1971年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中的席位;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已經得到世界上大多數國家(169個)國家的承認;但從“主權西方現代國家”嚴謹的定義來看,還有23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而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它也不是一個正常的國家。

  “一中兩憲”和目前香港所實施的“一國兩制”並不相同。如果像香港那樣,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之下,再制訂一部“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台灣便可能會“香港化”,淪為大陸統治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相反的,如果台灣堅持“一中兩憲”的立場,雙方便可以“對等的政治實體”的地位,展開“平等的協商和談判”,進而簽訂兩岸和平協議。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