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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岸關係發展面臨的新形勢與新問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30 00:27:34


 
  平實而論,要比民意,大陸除人口是台灣的近60倍,而且反對台獨更是全民共識,而台灣內部藍綠、族群、階級、地域日趨對立,蔡英文想要促成“內部和解,凝聚共識,一致對外”,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而且,台灣表現民意的方式已逐步趨向民粹,從最近幾個月的社會亂相看來,民進黨這一個民粹的始作俑者不見得能控制得了局面。

  4月“肯亞詐騙犯搶人案”一發生,民進黨籍立法院長蘇嘉全就帶頭發表“兩國論”的抗議聲明,綠委更大肆發動“仇中”的民粹運動。若非台灣全民對電信詐騙有切身之痛,加上更多詐騙集團的囂張事實一一被揭露,台灣恐怕至今還籠罩在“反中”的社會氛圍中。 

  5月以來,台灣人民過得更加不安寧。一是新政府可能將進口美豬、重啟核電廠,“增加七天假日”一夜之間改成“一例一休”,這些政策上的驟變,搞得選民大嘆政治人物騙選票。二是上千名軍公教人員在年金改革會議上抗議政府拿他們祭旗,由於年金改革是民進黨的競選承諾,勢在必行,軍公教及其家屬的反彈還將持續擴大,影響所及難以估計。三是洪素珠侮辱老榮民影片上傳事件,讓社會驚覺“仇中”效應會造成族群對立、社會裂解,這不僅使蔡英文宣示的“內部和解”破功,也讓“轉型正義”成了“政治鬥爭”的代名詞。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蔡政府及民進黨若不能停止操弄民粹,讓民意有正常理性的抒發管道,恐怕難以化解社會分歧對立。

  七、能不能改善台灣經濟?

  新政府為拼經濟,推出新南向政策,也立即成立了新南向政策辦公室,任命扁時期的外交部長黃志芳為辦公室主任。

  台灣選擇放棄語言相通,市場比東協10國大上百倍的大陸市場,發展與東協及印度的貿易關係,政治目的顯然大於經濟目的。難怪只有美國表示歡迎新南向政策,台灣學界業界則紛紛唱衰,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更點名,李扁時期的南向政策是“為政治目的服務、違反經濟規律的作法”,“對台商利益造成巨大損害,並對台灣經濟造成不良影響”。

  其次,已簽署滿3年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至今未生效實施,貨貿協議更未見協商,致使ECFA的後續效益難以產生。蔡英文執意要加入區域經濟整合機制,挽救台灣經濟,但國台辦已直言“如果一個中國原則不能得到維護,對台灣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會有不利影響”,台灣絕無可能繞過大陸,加入RCEP等區域經濟整合組織,並與他國簽訂FTA。

  經濟起不來,薪資漲不了,勞資對立惡化,罷工將成為社會常態,人才外流還會加快,這不僅會使台灣人民受苦,也會使蔡政府的執政基礎快速弱化。蔡英文必須三思。

  八、公投及修憲是否會重新再起?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蔡英文不敢也不會走上“法理台獨”,但如公投門檻大幅度降低,綠營立委又提出修憲案,“法理台獨”潛在的危機並非完全不存在。

  (一)修憲問題

  台灣在1991年至2005年間的七次修憲中,不論是第二次修憲(1992)將總統及副總統、直轄市市長及台灣省省長改為直選,或第四次修憲(1997)精簡省級政府組織(即“凍省”),或第七次修憲(2005)廢除國民大會,都讓台灣一步步走上分離主義道路。不過,由於憲法第4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條文,以及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始終未更動,中華民國憲法至今仍保持“一中架構”。

  國民大會在2005年被廢除後,領土變更及修憲案需經立委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復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通過之。

  由於修憲門檻相當高,陳水扁2005年後想推動的“二階段憲改”,以及李登輝去年想再次推動的“二階段憲改”(構想中的第一階段有二案,一為降低修憲門檻,一為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均未成功。不過,現在民進黨加時代力量的立委席次雖未達通過四分之三門檻,但國民黨的35席、親民黨的3席立委,為討好選民,不見得會全力阻擋綠營所提看似與法理台獨無關的“降低投票年齡至18歲”及“調降修憲門檻”。如修憲風潮再起,特別是修憲門檻一旦降低,就像潘朵拉的盒子被打開,“一中憲法”被破壞的潛在危機將大幅提高。

  (二)公投法修法問題

  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須由千分之五具投票權的公民提案;經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須由5%具投票權的公民於6個月內完成連署;須由過半數的選舉權人參與投票,且同意票須超過投票人數的一半,公民投票才會有效通過(此謂“雙1/2門檻”)。

  2004年舉辦的“強化國防”、“對等談判”等防禦性公投,2008年舉行的“入聯公投”、“返聯公投”等案,均因投票率未過半而胎死腹中。不過,今年2月綠營成為立法院多數黨後,大力推動修法欲降低公投門檻,也已有重大進展。

  5月9日及11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兩度逐條審查修正公投法草案,並達成多項共識:(1)提案、連署人數分別下修至選舉人口萬分之1和1.5%;(2)公投適用事項增列“領土變更案之復決”,並新增兩岸政治協議事前、事後都必須經由公投才能換文生效;(3)公投年齡從現行20歲下修至18歲,不過修憲案、領土變更案仍須年滿20歲;(4)通過門檻下修為“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達有投票權的人總數25%以上”等。

  依目前情勢看來,修正案極可能三讀通過,它會產生的不利影響如下。

  其一,公投提案、連署、通過門檻大幅度降低,將導致公投案頻繁,浪費社會資源,也將造成台灣社會的對立與不安。

  其二,兩岸未來的政治協議,事前必須經由公投才能進行協商,事後又須經立委四分之三出席,且四分之三同意後,公投有效票超過選舉人數總額半數,才能換文生效,這不僅與大幅降低公投門檻的修法精神自相矛盾,也等於讓兩岸政治協議根本無法進行。

  其三,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第一項已明定變更領土案須經公民復決,根本無需在公投法增列此項,這不僅是庸人自擾,也凸顯綠營對大陸的不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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