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難救援 生命奇跡不是吹噓資本
◆王家嶺礦救援創造中國救援史上兩個奇跡◆
位於山西省鄉寧縣的王家嶺煤礦,是一個可采儲量逾10億噸、投資概算總額高達51.68億元的在建國有大礦。3月28日中午,小窑老積水透水事故突然發生,11億立方米的水體汹湧而入。根據山西省官方公布的數據,當日井下作業有261人,只有108人來得及升井逃脫。(海南《新世紀》周刊)
在中國,頻發的礦難一次次帶走不幸的遇難者,這讓很多人對於困在王家嶺煤礦井下8天8夜的153名礦工的成功獲救幾乎不抱希望。然而,4月5日,竟然有115名遇險礦工在緊急救援行動中陸續獲得生機,使中外媒體紛紛發出驚嘆,並援引正在現場指揮救援的中國安監總局局長駱琳說,王家嶺礦救援創造了中國救援史上的兩個奇跡,一個是被困人員的生命奇跡,一個是事故救援的奇跡。查閱史料可知,在一次礦難中能夠超過8天8夜而仍有百餘人獲救,即便在現代化程度較高的西方國家亦不多見。(香港中評網)
153人被困,115人獲救,王家嶺礦難救援行動之成功,在中國礦難史上——尤其是與近些年歷次重大礦難造成的慘重傷亡相比——的確十分罕見。據統計,全世界一次性死亡超過10人的礦難,超過80%發生在中國,最近四年中,一次性死亡過百的礦難就有黑龍江鶴崗礦難、山西襄汾礦難、山西洪洞礦難和山東新汶礦難,成功救援總是極個別。在民眾心中,重大礦難必然伴隨重大傷亡幾乎已成了思維定勢。在這個意義上,王家嶺礦難救援的確超出了人們的事先預料。(廣東《南方周末》)
◆成功救援無關奇跡只是僥幸◆
能夠在最佳的“黃金期”過後,還能救出這麼多被困人員,確實很讓人欣慰,但卻無法令人驕傲和興奮。據來自王家嶺煤礦透水事故搶險救援現場的最新消息,事故已造成25人遇難,仍有13人被困井下,其中有2名遇難者遺體在1號搜救區發現,,而我們竟連他們的姓名都不知道。如果把此次王家嶺礦難和以往的重大礦難對比一下,我們就會發現,王家嶺的成功和奇跡無關,決定救援成功的不過是良好的應急反應加上一點點僥幸。(江蘇新華報業網)
中國煤礦安全監察局水害防治專家組組長武強提到了這次礦難救援中的“人和”。上下一心,反應迅速,部署得力,方案正確,為成功救援提供了最大的保證。同前述重大礦難的救援相比,王家嶺或許做得更好,反應更迅速,營救措施更恰當,準備工作更充分,但這一系列的“更”並不必然導致王家嶺的成功。
相比“人和”,武強著重強調了此次礦難的特殊“地利”。王家嶺礦難不是緣於對礦工生命威脅最大的瓦斯爆炸、塌方,它起因於一建築隊鑿穿了老礦的地下水。僥幸的是,水量不算大,不足以淹沒坑道,大部分人得以撤到地勢較高的地方。不僅如此,水還為工人維持生命提供了可能。我們都知道,在簡單運動的情況下,沒食物沒水,生命一般能維持3-7天,而有水則能夠維持兩個星期以上,當然水量還不能太大,因為泡在低溫的水中,能量因為維持體溫大量損耗,人也很難堅持下來。(廣東《南方周末》)
救援的奇跡可以憑借偶然,但是礦工的生命也依托於偶然就難免尷尬。絕地生還固然是不幸中之大幸,但是對於那些工人的生命來說,“死過一次”從來不是可以感謝的榮耀,只能是對苦難的見證與控訴。並且,礦難不僅僅局限於王家嶺,也並不是所有的被困人員都能夠獲救生還,就在王家嶺透水事故發生之後,全國又發生了三起礦難:“3•30”新疆沙吉海煤礦事故,10名工人被埋井下;“3•31”河南國民煤業事故90人被困僅51人獲救;“4•1”黑龍江隆鵬煤礦事故,5名工人被困獲救。(湖南《瀟湘晨報》)
◆救援“奇跡”不能成為官員政績◆
隨著4月5日凌晨40分首批9名幸存者安全升井,王家嶺礦難的官方情緒和輿論情緒雙雙出現了變化,礦難之後籠罩在王家嶺8天8夜的陰霾正在風吹雲散。在官方,有副總理向救援指揮部發來賀電,省長樂觀估計其他38人可能生還,駱琳稱這是中國救援史上的奇跡……在輿論上,央視對救援進行了現場直播,媒體報道重點也都轉向了幸存者的救治和救援者的辛苦……假如因此便對王家嶺礦難的成功救援鼓掌相慶,甚至把“115人獲救”視作一出喜劇,並在事後大開慶功會,顯然不合時宜,更是搞錯了場合。(廣東《信息時報》)
有關官員在第一時間聲稱“王家嶺礦救援創造了中國救援史上的奇跡”,這種提法欠妥,也與時下搶救被困工人的整體氛圍不符。事故已造成25人遇難,仍有13人被困井下,就貿然宣稱為什麼“搶救奇跡”是否合適?即使最終通過種種努力,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每一個生命,也沒有任何理由稱為“奇跡”。無論怎樣的解釋,搶救工作原本屬於“亡羊補牢”,難道對於發生問題之後的彌補和搶救反而可以成了“奇跡”了?有關方面又有何臉面以“奇跡”或政績自居呢?(湖北漢網)
而且,一場重大的礦難事故,竟在逐漸變成“勝利救援”的“成果”;本是理所當然的災難救助,卻成為某些人的功勞,升遷的業績本錢。面對因人禍而致的礦難,任何奇跡,也無法代替對事故理性的反思。所以,興奮是有限度的,讚美更應是有限度的。一個永遠無法改變的事實是,悲劇,這首先是一場悲劇;其次,它也永遠成不了喜劇。我們在為生命的奇跡而興奮之時,無法拭去礦難的眼淚,更不可能因為奇跡的發生而忘卻事故的責任。
我們慶幸奇跡的發生,但我們無法奢望,更多的奇跡在每一次礦難之後都出現。對奇跡的過分幻想,無異於泯滅人性的“屠殺”;對監管之責的失察,必然導致接連不斷的礦難。將悲劇發生之後的奇跡,描繪成壯闊的救援贊歌,是對悲慘本身的漠視,是對生命尊嚴的褻瀆,是在掩飾醜惡和罪行。所以,我們不反對被救出的礦工及其家屬感謝國家和政府,但這樣的感謝絕不是有組織、有策劃的集體行為,這樣的感謝不應變成人為製造的媒體事件,不應成為救援結束後的主要輿論走向。(湖北荊楚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