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重拳調控 樓市盛宴能否告終
1、最嚴樓市新政密集出台 調控力度空前
在無數次警告均未奏效後,中央政府終於對房地產市場亮出紅牌。4月14日,國務院提出堅決遏制住房價格過快上漲,發布新國四條,將二套房貸首付提高至五成,超90平方米的首套首付也提至三成。這是自2003年開始有房地產調控政策以來,二套房首付比例最高的一次。
業界和評論人士還沒來得及充分解讀新政,4月17日緊接著又出台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這個新版“國十條”(區別於2006年國十條),涉及了抑制投機、政府監管、金融政策、交易稅費、土地交易、房源供應等多個方面;最重要的是,還有兩條從未用過的政策——在某些城市可以實施“停止對第三套房貸款”、“外地人購房,必須出具一年以上納稅或社保基金證明”,並且將高房價問題納入地方政府問責機制。(廣東《南方周末》)
4月19日,住建部發文,表示嚴打捂盤現象,規定未獲預售許可證禁收定金,拿下預售許可證後,必須在10天內開盤。一場力度空前的房地產調控震動了原本狂飈突進的樓市。“史上最嚴”、“前所未有”、“條條致命”、“打擊精准”,屢屢讓百姓失望的樓市調控政策,在這一次,獲得輿論的正面評論空前得多。(北京《京華時報》)
需要注意的是,這次“最嚴”調控的背後,一改以往中央各部委“各出政令、分散作戰”的局面,而是真正形成“集中火力攻堅”的局勢。這一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扛起了大旗。此刻,距離“國4條”、“國11條”等上一輪調控信號釋放,只過去了3個月。而在全國兩會結束後,房地產商用“實際行動”對“抑制房價過快上漲”的調控政策實現了“空前大反擊”:3月中旬,房價開始遮遮掩掩地試探性上漲;4月初,房價就成了脫繮野馬,出現階段性暴漲。(遼寧《遼沈晚報》)
2、調控樓市迅雷不及掩耳 政策精心布局
對於今次樓市新政,業內人士連用“心驚肉跳、目瞪口呆、嘆為觀止”三個詞來形容。從中可以看出,當局顯然做了精心布局。(河北燕趙都市網)
在工具選擇上,此次調控動用了金融政策、稅收政策、土地供應、保障房建設和行政問責等綜合手段。由此構成的調控邏輯鏈,凸顯出“長短兼備、軟硬結合”的施政特點。虛、實手段的有機結合,既可對高房價“病灶”構成精准打擊,又能讓預期過旺的樓市虛火“點刹式”降溫。
首先,金融工具是短平快的調控手段。“提高二套房首付至50%”、“對第三套房暫停貸款”等去金融杠杆化調控策略,是此次新政中最具殺傷力的武器,對於擠壓房地產投資、投機需求,效果立竿見影。其次,稅收政策“懸而未落”,相當於“頭上仍有殺威棒”。此前輿論盛傳,某些城市將試點開征特別房產消費稅、住房保有環節稅。國務院新政儘管對此未作明確制度化安排,但卻給出了正面回饋,責令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這至少會給市場一種預期:如果下一步金融手段調控房價效果不彰,則稅收政策將緊跟登場。第三,調控新政還在土地出讓制度改革、商品房供應結構、保障房建設和對地方政府行政問責等方面,對中長期的樓市調控做了部署,保障調控效力的接續性。(北京《財經國家周刊》)
3、房價成為調控直接目標 新政引發爭議
一位政策觀察人士分析,“以往的調控,政府衡量調控目標的標準是控制銀行系統的風險。只要房價上漲不危害到金融系統,這個就是調控的邊界。”達到這個目標的邊界後,調控力度就會放鬆。該人士稱,這一次有所不同,“新國十條”直接以“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命名,目標即鎖定為房價。“以往控制房價是達成其他目標的手段,這次控制房價就是目標。”(北京中國經濟網)
但是,當價格成為調控的直接目標時,爭議也隨之而來。這個目標缺乏衡量的標準,即將價格定在何種位置才合適?普通民眾衡量房價是否合理,主要看房價與收入的比率;而政府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主要標準,則是金融系統房地產貸款的壞賬風險。“而中國的問題在於,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太低,而有錢人的投資渠道又太少。”耶魯大學金融學教授陳志武說。
同時,當價格成為行政手段強制干預的目標時,價格也就失去了其在市場中的信號意義。SOHO中國總裁張欣在表示支持調控之餘,提出了一個問題,如果樓市發高燒和降溫的原因都是政府政策,那麼市場經濟還怎麼發展?(浙江在線網)
另外一個問題是,在政策的目標達成之後,這些嚴厲政策又將何去何從?以往的經驗已經證明,當房地產的低迷影響了經濟增長時,政府也會“救市”。有觀察家認為,正因為政策錯位,中國樓市總是在冷熱的極端來回。他呼籲,“政府之手應該歇一歇,給市場以機會”。(北京《中國房地產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