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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昨日舉行,國家副主席曾慶紅(左二)與副委員長王兆國(右一)、副委員長盛華仁(左一)、喬曉陽等一起交談。中新社圖 |
中評社香港3月9日電/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草案8日上午分別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這兩個辦法草案簡化了以往的選舉程序,沒有再規定預選程序。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8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兼秘書長盛華仁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向大會作了關於這兩個辦法草案的說明。
盛華仁說,根據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選舉。為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關於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規定,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於2008年1月選出。
代表名額維持不變
考慮到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與十屆名額相同,分配給香港特區和澳門特區選舉的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分別維持在36名和12名,未有變化。
盛華仁說,簡化選舉程序是總結香港、澳門前兩屆選舉全國人大代表的實踐經驗而作出的新規定,符合港澳的選舉習慣。在徵詢對草案的意見時,香港、澳門的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表示讚同。
此外,根據草案的規定,香港特區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將有1,300多人,比上屆增加了約三分之一;澳門特區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會議成員將有300人,比上屆增加了約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