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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受賄“專用存折”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8-09 09:20:08  



  曹桂華交代,第一次感受到作為一名基建管理員“錢途”無量的事,發生在1999年的中秋節前一天。合夥承建徐州市500千伏三堡變電所一期土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段彪和吳來宇二人敲開了曹桂華的家門,送來兩瓶“五糧液”,一袋10公斤重的螃蟹和4000元現金。

  曹桂華說,第一次收錢讓他又驚又怕。驚的是自己不過是一名普通的基建管理員而已,不僅有人請客、送禮,還有人送這麼多的錢﹔怕的是收了這些不義之財,屬受賄行為,一旦東窗事發,弄不好要“砸飯碗”的。他曾經猶豫過,選擇過,但面對誘惑,最終卻選擇了“僥幸”。他瞞著妻子將4000元錢帶到了辦公室。次日,他用自己的身份証在單位附近的銀行開了個實名儲蓄賬戶,這樣4000元錢就有了歸屬。

  為了穩妥起見,他決定先不動這筆錢,暫把錢放在辦公室裡,如果有人追查下來,自己也有個“退路”。

  從那以後,曹桂華便是“來者不拒”了,不分時間、地點和數額大小,隻要有人送錢,他就照單全收。

  行賄人李蘇生交代,為了承攬更多的工程,用3000元、5000元“搞定”曹桂華已經明顯跟不上“形勢”了。僅2005年春節前,他先後多次送給曹桂華2萬元現金、8萬元存摺、10萬元存摺累計達26萬餘元。

  真是“各取所需”,建築商得到了“關照”,曹桂華在辦公室的專用存摺裡的數字也在飛速“膨脹”。

  62萬餘元的巨額數字曾讓曹桂華在無數個日日夜夜驚出過一身冷汗。

  人算不如天算,他“栽”了

  2007年春節過後,一封舉報信引起了徐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反貪局的高度重視,知情人在信裡詳細反映了曹桂華在變電所工程建設項目中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收受他人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

  辦案人員一邊“經營”著舉報線索,一邊制定偵查計劃,一邊選擇著案件突破口。

  3月6日晚8點,第一位涉嫌行賄的嫌疑人段彪被鼓樓區檢察院反貪局控制了。

  3月6日晚10點,李蘇生接受了傳喚。

  由於行賄人的種種顧慮,辦案人員在“12小時傳喚”時間內的取証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雖然行賄人遮遮掩掩地交代了一些涉案事實,但憑現有証據要拿下曹桂華確有難度,案情進展一度陷入了僵局。

  3月7日下午4點,收了錢的曹桂華准備給段彪打電話透露有關工程的投標事宜,一直到第二天都聯系不上。難道要出事?這一回,他的預感的確很靈驗,“東窗事發”讓曹桂華坐臥不寧。

  退錢的計劃沒能讓狡猾的曹桂華擺脫得了幹係,卻給辦案人員抓住了“七寸”。

  “立即拘傳曹桂華!”檢察長親臨指揮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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