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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坤人生路圖譜 |
張榮坤拒領“巨額罰單”提起上訴
經過近十天的考慮,4月17日下午2時許,在上訴期間届滿前幾個小時,張榮坤向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正式提起上訴。
記者從其辯護律師許蘭亭處得到證實,其上訴請求集中于兩點:一是認爲自由刑量刑過重;二是認爲罰金、沒收財産部分有所不當。
4月7日,當審判長宣讀完長達80頁的判决書時,張榮坤顯得神情平靜,幷當庭表示上訴。102天之前的12月27日,張榮坤案一審在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原定四天的庭審兩天即告結束,“這其中似乎傳遞出某些積極的訊息”,爲此,其妻張櫻及辯護律師們對判决結果抱著樂觀態度。
然而,經過1月10日、2月22日兩次延期審理,一審判决,出乎張榮坤方意料:被控四項罪名———單位行賄罪、對公司人員行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欺詐發行債券罪均被認定,被控的虛報注册資本罪被法院變更爲抽逃出資罪。
法院判决,單位行賄罪刑期四年零六個月、對公司人員行賄罪刑期兩年零六個月、操縱證券市場罪刑期六年、欺詐發行債券罪刑期四年、抽逃出資罪刑期四年。
五罪幷罰,法院判處張榮坤有期徒刑十九年,而且,在有期徒刑外,對其操縱證券市場罪、抽逃出資罪各幷處罰金200萬元。同時,一審判决將其被扣押在案的13億餘元歸入非法所得幷沒收;幷對其實際控制的兩被告單位———上海沸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沸點投資)處罰金2.32億元,對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下稱福禧投資)處罰金5000萬元。
處刑十九年、罰沒近16億,這一巨額罰已創下紀錄。張榮坤當庭表示要上訴。
巨額罰單由何而來?
19年的牢獄生活,張榮坤始料不及。16億,更足以顛覆其6年多來構築的資本王國。但真正“傷及筋骨”的,是被歸入非法所得而被沒收的13億餘元資産。司法機關有關材料顯示,這筆資産包括兩宗:
一是出售海欣股份股票(上海交易所代碼:600851)所得。
2000年12月8日起,張榮坤以自有資金和從海欣集團、工投集團、上海廣電集團借得的巨額資本,利用獲知的海欣股份內部信息,通過其控制的沸點投資等12家公司,在83個證券公司營業部開設了135個資金賬戶,下挂13843個賬戶建倉買入海欣股份股票,其中11346個證券賬戶參與操縱海欣股份股票。
這期間,張榮坤通過集中資金、連續買賣、在其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對倒,以及時任華安公司總經理的韓方河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數量在各自控制的賬戶之間多次進行交易,操縱海欣股份股票價格及價格走勢。據統計,在2000年12月8日至2006年7月21日,張榮坤實際控制的賬戶在海欣股份共計1306個交易日中參與了共計1273個交易日,占該股票交易天數的97.47%,其中有1063個交易日存在這些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的情况,最多的一天交易比重占99.67%。
由于他們的操縱,這支股票收盤價由2000年10月9日15.50元上漲至2006年7月21日的17.71元(複權收盤價格),漲幅14.26%,而同期上證指數由1915.35點下跌到1665.59點,跌幅13.04%。在 2002年6月25日其收盤價更被炒作到29.38元(複權收盤價格),相對于2000年10月9日漲幅89.54%,而同期上證指數跌幅爲 10.89%.即便如此,他亦難逃那場熊市的大起大落。6年來,原本高位吃進的海欣股份一路狂跌,直至案發,張榮坤竟被“套牢”。在海欣股份的股票全部被查封的2006年7月21日,他控制的各個賬戶當日持倉量爲34021.96萬股,如賣出,賬面虧損達3.71億元。
但在張榮坤被采取强制措施後,股市轉暖,海欣股份的行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2006年12月28日,經張榮坤授權幷經司法機關許可,由張櫻經手海欣股份的股票單向賣出,當日其持倉股票已上揚升值,浮盈1.11億元。而截至2007年9月28日《司法鑒定咨詢意見書》的委托鑒定時點,張氏證券賬戶上的持倉量爲 3541.15萬股,累計賣出後盈利11.89億元。
法院認定張榮坤等爲操縱證券市場所投入的資金屬于“供犯罪使用的財物”,這筆拋售盈利亦被認爲是非法所得,因此被凍結幷被一審判决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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