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江新語》一書《市場經濟必然是法治經濟》等文章中,針對浙江市場體系升級對法治建設提出的內在要求,習近平明確提出,“我省要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上走在前列,首先就要在法治建設上走在前列,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來調節經濟、實施監管,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梳理這一脈絡,我們發現,浙江的許多改革閃耀著法治的光輝。比如,“四張清單一張網”。2014年,富陽市對外公布了全國首張縣域政府部門權力清單。“清單思維”其實是一種法治思維,權力清單,讓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負
面清單,讓企業“法無禁止即可為”。這樣的法治思維在浙江改革中隨處可見。
政府面對市場的“低身段”,恰恰體現引領發展的“高站位”,推動發展的“高效率”。當下,浙江各級政府正致力於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政務環境最優、群眾和企業獲得感最強”的省份。
讓企業的發展活力競相湧流,讓人民的創造偉力不斷迸發!
育有效市場,演繹資源配置的法則
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杆的作用,有針對性地消除導致產業結構低度化和經濟增長方式粗放型的體制性根源,建立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
——摘自“之江新語”《深化改革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動力》
市場,浙江人非常熟悉的一個詞。浙江改革發展史就是一部市場體制培育史、市場主體成長史、市場空間開拓史、市場活力激發史。
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重塑體制機制新優勢的重點,核心問題是如何認識和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
習近平總書記當年在解讀浙江經濟的時候曾指出:“一只是政府看得見的手,一只是市場無形的手,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還是離不開這兩只手,關鍵是處理好兩只手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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