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經濟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提出:“建設資源要素優化配置的有效機制是當前深化改革的一項緊迫任務。要積極探索運用價格杠杆合理確定土地、能源、水資源等各類要素的比價關係,形成有利於集約使用資源要素的機制。”
而後,一系列改革舉措在之江大地鋪開——2006年,浙江啟動工業用地“招拍掛”改革試點;2015年初,東陽和義烏開創全國水權交易制度改革先河;同年,浙江對六大高能耗行業“動手術”,實行差別電價改革和煤電價格聯動改革,並在全國率先出台省級層面的生態補償辦法……
因為太過超前,這一系列改革舉措在社會上議論很多。有人曾擔心要素限制太多,會不會影響企業發展。後來的發展證明,沒有必要擔心,企業家是聰明的。市場化程度最高的浙江充分相信市場的調節能力。
堅定不移地沿著習近平同志所開創的道路走下去,浙江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一路高歌猛進。
2013年11月1日,海寧全面啟動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試點。而後,這場改革在全省漸次鋪開。全省各縣(市、區)全面建立了畝產效益綜合評價、企業分類指導、資源要素差別化配置等制度。用地、用電、用水等差別化價格政策同步實施
並不斷完善。
市場的力量一旦形成,那只高高舉起的“無形的手”很快就顯示了它的威力,各種資源要素流動變得“有章可循”。
根據評價結果, 2016年累計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18.9億元,分別徵收差別化電價、差別化排污費、差別化水價1.3億元、1.3億元、1200多萬元。
持續發揮體制機制優勢,不僅為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提供了體制保障,也為破解要素制約提供了更廣闊的資源配置空間。
浙江還在不斷創新舉措。2017年以來,浙江在工業領域推出了“畝均論英雄”改革,不但促進了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而且推動了新動能的培育發展;
在項目領域推出了“標準地”改革,推行“區域能評+區塊能耗標準”“區域環評+環境標準”,不但有利於土地等要素的優化配置,更為投資項目審批實現“最多跑一次”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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