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繁案簡案我們都要對案件負責、對當事人負責、對自己負責。”
出言而必行。負責審判工作的十餘年裡,周春梅辦理的案子沒有因過錯被改判或發回重審及上訪、鬧訪,撰寫的民事判決書獲評首屆全國法院百篇優秀文書,2019年被評為全省法院審判業務專家。大量矛盾在她的手中煙消雲散,許多當事人在她的調解下化干戈為玉帛。
在裁判文書心得《融通法、理、情,傾心譜寫裁判樂章》一文中,周春梅寫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為民之情懷,則必然具備高度的責任感和擔當。”
借著《我是花下肥泥巴》觀後感《我是一名共產黨員》,周春梅曾這樣剖白自己的心聲:“作為一名人民法官,特別是黨員法官,更應該有著像鄧平壽那樣高尚的品質,真正理解‘頭頂三尺是法律,腳下支撐是品節’這句話。”
法治進步的征途,像一場拷問人性、挑戰弱點、伴隨犧牲的大考,沒有鋪滿鮮花的平坦大道,沒有永遠熱烈的友好掌聲。但即使遍地荊棘、險象環生,因為有千千萬萬心懷理想、不忘初心、義無反顧的“周春梅”們,我們仍然相信前景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