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31日電/日本《中文導報》報道,今年8月29日下午,日本參院全體會議通過了《高年齡者雇用安定法》修正案。其中規定,企業有義務雇用年滿60歲退休年齡但有繼續從業意向的所有員工直到65歲。目前,中國改革開放以後來日的新華人中的第一代中有許多人已經進入或將要進入退休生活,而日本將65歲退休法制化,這將對在日華人的生活發生什麼樣的影響?在日華人又是怎樣看待這個問題?《中文導報》採訪組針對這個問題,採訪了多名華人公司職員與華人經營者,他們坦率地談了自己體驗與想法。
日本新法的內涵:65歲退休法制化
新通過的《高年齡者雇用安定法》修正案規定,只要年滿60歲的企業員工希望繼續工作,企業必須雇傭至65歲。日本政府明年4月起將把男性領取厚生養老金的起始年齡逐步延後至65歲。此次法律修改是這一新規的配套措施。
現行法律允許企業自行制定標準選拔退休後繼續雇用的對象,但修正案中删除了上述規定。新法將加強企業繼續雇用的義務,從而避免達到退休年齡的勞動者陷入既無工資又無養老金的無收入狀態。新法將在2013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世紀70年代,日本的法定退休年齡為55歲,80年代提高到60歲,2000年3月,日本政府頒布《厚生年金保險法》、《國民年金法》等七部有關養老金制度改革的法案,通過延長繳費年齡等手段開源節流,決定2013年至2025年,逐步將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從60歲提高到6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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