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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巴基斯坦的JF-17“雷電”戰鬥機。(資料圖) |
謝里夫·薩·納阿姆希/文一挺/編譯
(續)中國人的積極表現使我們相信中國方面是沒有多大障礙的,雖然他們還是很希望我們直接購買J一7M。現在應該到最關鍵的時刻了——派代表團前往美國。剩下來的工作和技術沒有關系,開始按照美國的游戲規則變成一個純粹的商業和政治活動:我們必須尋找到一個適當的美國公司作爲盟友。根據美國軍火出口法案,我們所需要的設備可以通過兩個途徑獲得:一是直接與美國公司進行商業談判,只需要通過商務部和國防部的批准就能够買到所要的裝備;另一種渠道則是通過國防部軍事援助法案,由美國空軍向國防部提出要求,在商務部和國防部的審批下編列進年度預算幷通過國會審批,然後由政府采購,最後分配給美國空軍,由他們直接和巴基斯坦空軍建立聯系幷援助給我們。鑒于F一16采購計劃巨大的成功,巴空軍希望繼續走軍事援助的路子,這無疑選擇了一條最崎嶇的路。
等待:周旋于中國和美國之間
軍援必須是美國空軍自己采購,如果沒有特別必要,很難說服他們付錢買其他國家的東西來援助。盡管有困難,但成功的可能性還是存在。賈瑪爾中將認爲依靠空軍自身微弱的年度預算不可能完成這樣巨大的計劃,最好的辦法還是拉住美國人,即便是付出一點代價也是值得的,比如支付部分機體的費用,這也比買整架飛機便宜。熟悉軍援計劃的賈瑪爾中將需要在美國找到一個總承包商,它必須具有在國防部獨立承包的經驗和强大的飛機設計經驗,最好能具有巴基斯坦所期望使用設備的應用經驗。在美國公司中,沃特最爲積極,他們正在謀求海軍A一7攻擊機機翼更換改進的合同。他們一直缺乏一種有效的飛機來打開外銷,巴基斯坦的建議令其非常感興趣。不過,沃特公司屬于LTV集團,他們和PW是關系企業,發動機方面他們不熟悉GE的F404,也沒有使用經驗。另外,沃特公司很長時間沒有從事過獨立型號研制,技術實力上會有些問題。
實際上,格魯曼公司才是巴基斯坦空軍參謀部的主要目標。這主要是因爲不管是總裁佩萊哈克還副總裁柯尼爾,和巴基斯坦空軍乃至政府上層大多數官員的私交都非常好。格魯曼制造了著名的F一14“雄猫”戰鬥機,是美國海軍的絕對主力,眼下正在爲美國海軍和新加坡實施A一4E更換F404發動機的工作,飛機改進也相當熟悉。格魯曼公司從60年代就和伊朗王朝以及巴基斯坦的關系良好,他們的國際事務經驗很豐富,碰巧也缺乏一種有效廉價的國際銷售産品,這令他們對巴基斯坦提出的改進計劃相當感興趣。他們也非常熟悉國防部的軍事援助計劃,這爲合作奠定了基礎。從一開始,我們實際上就把格魯曼當作唯一選擇的合作方。
由于還不允許將先進的敏感設備直接出口到中國,飛機總裝要麽需要在美國做,要麽需要在巴基斯坦做。不管是從成本還是技術方面,我們都希望選擇後者,畢竟自己能生産戰鬥機對巴基斯坦是個不小的誘惑。因此,研究小組邀請了巴基斯坦飛機公司的工程師加入到工作中來。他們的到來提出了很多具體的技術問題,這些工程師有維護和大修J-6、“幻影”戰鬥機的經驗,接受過中國和法國航空系統的專業培訓,具有豐富的實際工作經驗。他們提出發動機的檢修不要采用J一7系列的尾部整段拆卸,而希望采用類似西方的腹部大開口方式;地勤人員希望尾部安裝美式攔阻鈎,巴基斯坦機場是按照美國標准修建的,在跑道末端習慣采用攔阻索來預防飛機沖出跑道,中國人一般使用攔阻網。空軍飛行員要求必須有雙座教練型,最好具有空中加油能力,風擋最好是整體的,視野應該比J一7系列好,武器挂點還需要增加,至少需要7個。大修廠的工程師提出飛機結構壽命需要提高,特別是首翻期要和發動機相匹配,不要發動機還有一半壽命機體就報廢了,或者機體大修的時候却沒有發動機項目,發動機大修的時候機體又不需要維修,這樣會占據雙倍的檢修時間。具體要求結合前期要求足足寫了100多頁。這些意見在1985年3月10日遞交到中國手里,同時,中國方面也將初步設計方案交給巴方。中國人將這個計劃命名爲J一7CP,CP是中國和巴基斯坦縮寫,表示這是兩國合作的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