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海洋利益的“守護神”
自1982年4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通過以來,各沿海國家越來越認識到海洋的重要性。開發利用海洋資源和保證海上通道安全對各國經濟的騰飛和今後的可持續發展,都將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邁入新世紀,隨著人口數量的急劇增加,陸地資源的不斷消耗與枯竭,以及生存環境的日益惡化,許多國家把不斷擴大和拓展海洋利益變為自己的國策。目前,我國周邊海上不少國家戰略物資極其匱乏,如日本、韓國的石油、天然氣、鐵礦石等90%以上都要從海外進口。
而隨著海上利益的高速拓展,瀕海國家大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島嶼、海域爭端和資源被攫取等海洋權益方面的糾紛和矛盾。這種情況下,通道安全乃至海上維護力量的建立,將是不可或缺且非常重要的。面對越來越複雜的海上狀況,各國時而出現劍拔弩張的局面。
為了本國的利益,各國必然要動用各種有效的兵力兵器,多數情況下是出動海岸警衛隊艦船和海軍的中小型艦艇。但這些中小型艦艇充其量只能在近海海域活動,只要稍微遠離海岸,特別是在中遠海海域,就會因艦艇航程有限,對較遠海域的氣象、水文、海底地質等要素無法探測與掌握而顯得力不從心。
唯獨航母能前出到中遠海實施長期駐泊或游弋,而且平時和戰時均可兼顧,威懾與實戰能够並重,尤其是核動力航母顯示出極大的航程優勢和突出的攻防能力,自然就成為一種無可替代的最佳選擇。航母編隊能完成複雜繁多的任務,從抗擊海上恐怖主義或海盜的襲擊到對付各種規模的海上作戰,它能擔當任何其他艦艇所無法完成的重任。特別是對於海上通道安全,對於重要海峽通道或關節點的掌控,航母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
海軍裝備發展的“領航艦”
發展航母絕非只是發展單一的艦種,而是具有“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巨大作用。中國周邊國家除印度曾有航母外,日本、韓國包括泰國等國發展航母或“准航母”都是近些年的事。
由於大多數國家海軍艦艇裝備中沒有航母,所以出現了武器“缺腿”不配套的局面,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其海軍力量的均衡發展和戰鬥力的提高。顯然,航母的建造與入役並非只是彌補一艘戰艦的短缺,主要的是航母的建造與發展能起到核心關鍵節點的作用,能帶動海軍整體裝備的發展與配套,並由此帶動海軍體制編制、作戰指揮、戰場建設、後勤補給等的全面發展。
不僅如此,建造航母對整個國家的船舶、電子、軍工、動力、航空、航天等幾乎絕大多數工業部門的生產、建造、設計等都將帶來前所未有的促進、提高和發展。這恰好驗證了恩格斯說過的話:“現代的軍艦不僅是現代大工業的產物,而且同時還是現代大工業的縮影。”
不容質疑,發展航母對於提高國家地位和形象有著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作者:李傑、張利英 來源:《兵器知識》B《防務觀察家》雜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