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0日電/解放軍報報道,新修訂的兵役法對兵役制度做了哪些調整修改,調整修改的背景是什麼,如何認識調整修改的目的和意義?11月9日,記者帶著這些問題,走訪了中央軍委法制局等有關部門,請參與這次兵役法修訂的專家作了介紹。
拓渠道 疏源頭
——讓兵員征集更有質量
【修改要點】 一是擴大兵員征集範圍,删去了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的規定,增加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可以放寬至24周歲的規定。二是調整兵役登記時間,由每年的9月30日前提前到6月30日前。三是明確了在征集期間,應征公民被征集服現役,同時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錄用或者聘用的,應當優先履行服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兵員征集工作。四是完善了大學生士兵的優待政策,服役期間保留入學或者複學資格,入伍後可以報考軍校,退役後可以繼續完成學業;大學畢業生、在校生入伍的,享受國家規定的減免學費等優惠;大學生士兵退役複學後參加國防生選拔、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背景觀察】 國無防不穩,民無軍不安。“踴躍參軍,報效祖國”“一人當兵,全家光榮”是我國征兵工作的優良傳統。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種社會利益關係的調整變化,兵員征集出現一些新情況:少數公民的國防觀念有所淡化,個別適齡青年當兵盡義務的意識不強,優先選擇升學就業,特別是文化程度高的適齡青年參軍人數比例較低,造成兵員文化素質在低層次上徘徊,影響和制約了軍隊現代化建設對高素質兵員的需求。這些情況,迫切需要修改完善兵員征集制度。
【專家解讀】 這次兵役法修訂的一個重要考慮,就是要在保證征兵數量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征集兵員的質量,以滿足軍隊現代化建設對高素質兵員日益增長的需求。為此,新修改的兵役法增加了一系列完善兵員征集制度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取消在校大學生可以緩征的規定。同時,將兵員登記時間相應調整為與大學生畢業和大學招生同步,並放寬大學畢業生征集年齡。青年進入大學的年齡一般在18歲至22歲之間,畢業時的年齡大多在22歲至24歲,將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的征集年齡放寬至24周歲,擴大了高素質兵員的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