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新航母的動力裝置,也就是說,它是常規動力裝置還是核動力裝置?今天中國所有軍工部門中發動機製造業問題最嚴重(坦克發動機、航空發動機和艦用發動機)。中國要完成研發航母常規動力裝置的任務極為困難,研製核反應堆也並非易事。不過,北京早就研製出了用於核潛艇的核動力裝置,因此完全有能力為水面戰艦研製反應堆。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為新航母選擇艦載機型號。選擇對象不只是已有兩架樣機的殲-15(用蘇-33的第一架原型機仿造),還有艦載型殲-10和希望獲得第五代戰鬥機資格的殲-31。目前研發工作正在進行。也有可能是這些方案兼而有之。此外,中國必定會研發艦載預警機。這是一項相當艱巨的任務,目前只有美國成功地完成了這一任務。
世界經驗表明,所有擁有“標準”航母的國家都是從建造常規動力航母開始的,然後建造核動力航母。不過,這一經驗極為有限,因為在20世紀後半葉,取代普通飛機搭載“鷂”式垂直起降飛機的小型航母開始大行其道。英國(賣給了印度1艘)、意大利、西班牙(為本國海軍和泰國海軍建造)建造了這種航母。很顯然,中國不需要這種航母,何況中國也沒有垂直起降飛機。
以誰為榜樣?
自然,美國是中國建造“標準”航母的主要榜樣。美國在戰後建造了10艘採用常規動力裝置的大型航母(2艘“中途島”級,4艘“弗萊斯特”級和4艘“小鷹”級),後來建造了11艘採用核動力裝置的大型航母(“企業”號和10艘“尼米茲”級)。法國在繼2艘大型常規航母(“克萊蒙梭”號和“福熙”號,後者即巴西現役“聖保羅”號)之後建造了“夏爾•戴高樂”號核動力航母。
蘇聯依次實現了這些構想。起初建造了4艘搭載雅克-38垂直起降飛機的“基輔”級載機巡洋艦(1143型)。現在該級航母唯一保全下來的一艘正在為印度改造為搭載米格-29K戰鬥機的航空母艦。然後蘇聯開始建造2艘更大的“標準”航空母艦(載機巡洋艦)——“庫茲涅佐夫”號和“瓦良格”號(1143.6型),此後開工開始建造“烏裡揚諾夫斯克”號核動力航母(1143.7型),後者已經採用彈射器,而不是跳板。但由於蘇聯解體,俄羅斯只繼承了“庫茲涅佐夫”號。而“瓦良格”號和“烏裡揚諾夫斯克”號(1992年初才建造了5%)留在烏克蘭,前者成了今天的“遼寧”號,後者則被拆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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