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航程方面說,F/A-18E/F和“陣風”在掛載三個大型副油箱時轉場航程可以達到3330公里,而殲-15不需要採用副油箱轉場航程就可以超過3000公里。殲-15採用多種加油方案,標準內油約5200千克,當掛載副油箱時,最大內油超過9000千克。在最大內油配置情況下,飛行阻力也不會增加,因此殲-15在航程方面性能占優。
在飛行性能方面,F/A-18系列低速性能出色,但是在超音速狀態下阻力過大,截擊能力弱;米格-29K推重比出色,具有優秀的超音速機動能力,但是航程過小。殲-15擁有很好的超音速性能,適合制空和防空作戰,總體飛行性能與F/A-18及米格-29K差別不大。
在航電性能方面,殲-15目前沒有完成定型。如果按照保守方案設計,基本相當於“陣風”和未改裝AN/APG-79雷達的F/A-18E/F。而如果按照先進方案設計,則基本相當於改裝AN/APG-79雷達的F/A-18E/F,在與其他艦載機的對抗中並不會落下風。
在掛載武器彈藥方面,殲-15靈活性極佳。該機擁有8個可以掛載重型武器的重載掛點,而且各個掛點間距大,可以掛載各種大直徑武器,若將機身腹部兩個前後布置掛點聯合起來使用,還可以掛載單彈重量超過4噸的超重型武器。而F/A-18E/F“超級大黃蜂”只有5個重載掛點,“陣風”只有3個重載掛點,米格-29K甚至一個像樣的重載掛點都沒有。
殲-15戰鬥機從設計到生產,直接被定義為艦載機種,而非由其他機型改裝,使得殲-15各項性能更能適應航母需求,將自身的作戰能力發揮到極致。殲-15作為重型艦載機,具有攻擊半徑大、載彈量多、滯空巡邏時間長等突出優勢,必將會成為全球同類戰機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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