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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吉林通鋼集團通化鋼鐵股份公司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圖爲吉林通鋼集團通化鋼鐵股份公司大門。 |
中評社香港8月31日電/美國《僑報》8月30日載文《群體性事件:究竟是誰不明真相?》,摘要如下:
雲南省陸良縣近日發生一起群體性事件,百餘民眾與警方發生衝突。當地媒體在采寫新聞報道時,按照習慣性思維稱“不明真相的群眾在一小撮別有用心的農村惡勢力煽動下……”。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28日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媒體在報道突發公共事件時,禁用“刁民”、“惡勢力”、“一小撮”等稱謂,不得隨意給老百姓貼“不明真相”、“別有用心”等標簽。
“不明真相”成為時下大陸官方話語中一個很熱門的詞匯。從“甕安事件”到“鄧玉嬌事件”,從“石首事件”到“吉林通鋼事件”,幾乎在近年來發生的群體事件中,地方當局的通報裡都是將事件歸罪到“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挑唆不明真相的群眾”身上。
而當地媒體也無一例外地按照官方統一口徑進行報道,這其中有官方暗中授意的成分,也有怕惹禍上身之苦衷。熟料,媒體如此打著官腔的報道,不僅沒能幫官方消弭衝突,反如火上澆油,激起更大民憤。有網民戲謔:所有的衝突事件不是“不明真相的民眾”受“一小撮惡人”煽動,而是不明真相的媒體在一小撮官員的挑唆下引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