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中國注意到老人精神世界的落寞,試圖通過法律效力維護並保障老人“免受恐懼和孤獨”的權益,滿足老人的親情訴求和心理健康,顯然釋放了立法善意。但這劑“精神慰藉”藥方未免開得失當,至少流於形式。老人當然都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但這更多是一種對親情溫暖的需要,追求的是心,而不僅僅是人。即便兩地分隔,只要有真心,老人與子女就能以自己的方式心心相通,有時一個電話、一封信就已足夠讓雙方享受親情帶來的滋養。用法律強求“常回家看看”,罔顧現實諸多羈絆,令表達孝意拘泥於形式,排斥其他的親情交流方式,對親情可謂削足適履。
再說,中國老人之所以會患寂寞、孤獨、抑鬱的“心病”,不僅在於親情缺失,還在於社會關愛滯後。中國長期推行獨生子女政策,令幾代同堂的家庭結構解體,打破了中國5000年歷史的“養兒防老”模式,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共濟的“社會養老”模式過渡。但因為注重經濟養老、物質養老,
“見錢不見人”,精神撫慰不足,社會保障體系缺少從生活到心理多方面的人文關懷,反向性地助推了衣食少憂的老人對子女情感的迫切需求。倘若據此就將包袱推給“孝”、推給家庭、推給老人的子女,靠立法強制人們“常回家看看”,國家的責任就錯位了。
養老院與療養所能成為西方老年人喜愛的群聚地,已證明老人的幸福不必全部寄托在子女身上。如果每一位老人都能過上體面而有尊嚴的生活,老人和子女就無須因“常回家看看”難以如願而焦灼。尤其是當前中國普遍存在“421家庭”的家庭模式,即兩個成年人要贍養四個老人還要撫養一個孩子,壓力過大,國家更應該當仁不讓地在醫治老人“心病”中承擔主要責任,加快以增加政府投入為核心的養老模式的社會化轉型,為家庭、個人養老責任做減法。
因而,呼籲親情回歸,鼓勵具備條件的子女們“常回家看看”,固然必不可少,提高社會性援助水平,調動各種社會資源為老年人創建幸福的養老環境,更為急迫。唯此,中國老人們才能找到生活寄托,體面生活,有尊嚴地安度晚年,“老有所養、老有所樂”不再是夢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