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國家資源稅改革將於11月1日全面啟動。根據修訂後的《資源稅暫行條例》,資源稅改革率先在石油和天然氣領域開展,採取從價計征,徵收稅率為5%~10%。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官員近日在就“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答記者問時,明確石油天然氣行業資源稅暫按5%稅率徵收。“在條件成熟時將逐步擴大從價定率計征範圍,並適當提高稅率水平。”
而實際上,5%只是資源稅徵收的基準線,剔除綜合減征率後,才為實際徵收稅率。在實際徵收過程中,每個油氣田均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減征額,最終實際徵收率也不盡相同。
據悉,在西部十二個省(區)19個油氣田中,只有中石化西南油氣田(位於四川、貴州、雲南、廣西)、中石化河南油田新疆勘探開發中心(新疆)、中石油大慶油田呼倫貝爾分公司(內蒙古)三個油氣田資源稅實際徵收率為5%。
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四川)、中石化江漢油田采氣廠重慶石柱縣南長二區塊(重慶)、中石化江漢油田采氣廠湖北恩施利川北長二區塊(湖北恩施)三油氣田資源稅綜合減征率均為2%,實際徵收率為3%,減稅幅度達40%。
除此之外,中石油、中石化在西部省區油氣田資源稅都有不同程度減免,均低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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