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文學獎的評選為了維護其追求的“全人類”的權威性,從上世紀六十年代起表現出改弦易轍的意願,開始較多地關注歐美之外的文學,以求得一種新的世界文化平衡,但步子相對較小,“亞非拉”獲獎者屈指可數,而且他們往往與歐洲文化和文學有一定的淵源;同時,也由於得獎之難,“亞非拉”獎項代表各自文化的特性也更突出。從這個角度來看,莫言獲得諾貝爾獎,既是他個人作品價值的體現,同時,毫無疑問,也是中國在國際上影響力不斷提升的體現,要知道,繼續無視中國文化的存在會使“代表全人類文化”這一信念的可信度受到空前的質疑。
毋庸諱言,諾貝爾文學獎強調的人道理念以及二十世紀中期以後日益強化的意識形態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文學本身的審美價值。這也是西方現當代文學中好幾位“里程碑式”的文豪未能獲獎的一個重要原因,從前者來說,最突出的例子有俄國的托爾斯泰,法國的普魯斯特,愛爾蘭的喬伊斯,奧地利的穆齊爾等等;至於意識形態的影響,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前蘇聯的索爾仁尼琴憑其《古拉格群島》擠掉了阿根廷文豪博爾哲斯;英國的丘吉爾首相作為歷史學家和演說家獲獎也難免讓人產生這方面的聯想,因為按此標準,當代哪個政治家不出書、不演說,諾貝爾文學獎評委即使加班加點恐怕也難以勝任。由此可見,莫言的得獎在一定程度上也體現出諾貝爾獎在經歷了長期的文化和意識形態的偏見之後向文學的回歸,沒有這種回歸,很難想像一個繼續固執於文化偏見和意識形態成見的評委會將文學獎頒給一位中國主流作家。
綜上所述,莫言此番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是其文學創作價值得到公認、中國文化影響力日增以及諾貝爾獎評審標準向文學回歸等多重因素融合的成果,他的得獎象徵著中國文學與世界文學、中國文化與世界文化對話交融的新時代的來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