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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中、李慶華、李慶安3人2006年11月在律師見證下共同連署發表聲明,與李慶珠畫清界限。(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3月28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壹週刊》報道國民黨大老李煥過世後,4名子女李慶中、李慶珠、李慶華和李慶安爭奪父親遺產,引發糾紛。李慶華、李慶安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拿出一份2006年11月10日有大哥李慶中連署的共同聲明,言明與二姐李慶珠已多年不相往來,其行為與他們無關、也不負責。
李慶珠曾任台灣“僑委會”第二處處長,1994年遭質疑甲等特考時提出的論文《“我國”人才外流與迴流的探討》為抄襲他人文章,遭撤銷甲考資格後離開公職,即鮮少出現在公眾場合。她的先生是國民黨大陸事務部副主任、智庫顧問曾復生。曾復生下午透過電話向中評社記者簡短表示,所有指控都是不實指控。其他不再評論、回應。
李慶華與李慶安上午與林憲同律師、被週刊報道捲入其中的名嘴李敖一起召開記者會,直接點名李慶珠就是放話給媒體的人,爆料內容都是無中生有。李氏兄妹並且提出一份2006年11月10日李慶中、李慶華與李慶安的共同書面聲明影印本。他們還提出李煥生前留下要求財產平分的確認書、申報國稅局的李煥遺產明細及價值,以及願返還“救國團”屋舍等書面證明。
聲明內容有三,一是言明李慶中兄妹3人與李慶珠已多年不相往來;二是李慶珠言行作為,他們深感不認同;三是李慶珠在外行為一律與他們無關,也不為其行為負責。
李慶安表示,週刊報道指她在父親家裡找到價值新台幣4、5千萬的畫作還拿去變賣,並非事實,父親一生清廉、頭腦情楚,在家裡所有財務都他自己作主管理,她有字據為憑,李煥親自簽名承認賣出張大千所畫荷花一幅、藍蔭鼎一幅山景共200萬元,以及孫雲生兩幅山水畫共賣10萬元,總共才賣210萬元,那有4、5千萬的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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