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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造就了唐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8-01 14:58:06  


  中評社北京8月1日電/“我們要向唐慧學習,”2013年7月中旬,永州市富家橋鎮粟山裡三組村民秦軍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我們7戶人家打算輪流去上訪。”
 
  南方周末報道,秦軍是“樂樂被強迫賣淫”案中首犯秦星的哥哥。7戶人家指的是該案中7名被告人的親屬。他們認為“判重了”,並打算通過上訪“申冤”。而他們聲稱要“學習”的唐慧,正是不斷上訪要求將7名被告人全部判處死刑的人。
 
  永州政法系統內部人士說,唐慧案給永州人帶來的最大啟示,成了“相信上訪”。
 
  在請示有關方面後,永州市公安局婉拒了南方周末記者的採訪。“我們其實很想說話,但省政法委的調查結論沒出來,我們不方便講。”永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毛先奇說。
 
  南方周末記者日前就唐慧事件聯繫湖南省委政法委採訪,同樣被對方婉拒。
 
  2012年8月,在唐慧被勞教的消息引發全社會關注後,媒體又曝出樂樂案中警察包庇被告人等消息。湖南省政法委為此成立調查組,分成5個小組,分別對涉及強姦、勞教、“假立功”、秦星與警界關係等5個方面問題進行調查,並稱一有結果,將向媒體和社會公布。
 
  將近一年過去,調查結果仍未公布。
 
  永州當地一位律師對此不解:“比如秦星是不是假立功的問題,事情並不複雜,是的話就要認定,不是的話就處理人,為什麼不公開呢?”
 
  南方周末記者從一名知情人士處得知,湖南省政法委的調查結果早已出來,但出於種種考慮,一直不予公布。
 
  上訪“屬地管理”原則下的富家橋鎮
 
  對於唐慧的上訪“成績”,秦軍在一份上訪材料中將之歸功於“當地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據媒體報道,唐慧6年間進京上訪23次,省城上訪百餘次。唐慧的案子既不發生在富家橋鎮,也不牽扯鎮政府,但是由於上訪“屬地管理”原則,富家橋鎮不得不對唐慧的上訪負責。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在富家橋鎮,有很多幹部曾經接訪過唐慧。背地裡,有人對她無可奈何;表面上,卻又恭敬有加,生怕她不高興了又去上訪。每逢節日,唐慧總能收到鎮幹部們發給她的問候短信。在唐慧的鮮花店開業時,不少花籃都是鎮幹部們送的。
 
  唐慧2007年第一次進京上訪後,因“穩控”不力,黨委書記和副書記被誡勉談話,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委委員、黨政辦主任則被免職。
 
  因為上訪,唐慧也兩次被當地拘留,一次5天,一次8天。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唐慧曾總結上訪經驗:“(上訪的方式反映問題)既能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又可以對正在進行的司法審判起到震懾作用,保證審判公正進行。”
 
  有記者曾記下唐慧床頭墻上貼著的一張紙條內容:“一個人無論做什麼事,務須抱著絕無退路的決心,勇往直前……如果立志不堅,時時準備知難而退,那就絕不會(有)成功的一日。”
 
  唐慧堅持上訪讓當地既恨但更怕。2010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唐慧進京上訪。富家橋鎮的鎮長給唐慧發短信,幾乎是求她回去:“你要不回來,我就要被撤職。”
 
  奇特的情形就這樣維持下去了。永州當地一位律師認為,唐慧“發現了信訪制度的漏洞,抓住了有關部門的七寸”。
 
  南方周末記者從一份內部材料上了解到,自2008年以來,富家橋鎮政府給予唐慧的“困難補助”共計21萬餘元,且呈加速度進行,比如2008年僅700元,次年增至2100元,2011年增至4萬餘元,2012年達到15萬餘元(包括因一次醫療意外補償給唐慧的6萬元)。
 
  補償卻並未取得預想效果。唐慧說,在終審開庭之前,她有兩次到省高院上訪,都是在富家橋鎮黨委書記魏斌帶領下去的。而她第二次被魏帶到高院上訪的理由是:要告訴法官其女兒樂樂“是一個聽話的好孩子”。起因則是曾聽法官說了其女兒“壞話”,唐慧“氣憤不平”。
 
  對於唐慧提出的184萬元民事賠償,富家橋鎮曾到省高院做工作,讓其照判,判完了由鎮裡負責解決。但這一提議未被采納。
 
  在樂樂案二審在湖南省高院開庭後,2012年5月22日,唐慧到湖南省高院“下跪”,其間法警與其發生肢體衝突,唐慧為此住院七天。富家橋鎮以省高院的名義,賠給唐慧1.5萬元。
 
  唐慧當時要求湖南省高院道歉,富家橋鎮幹部中普遍流傳一個說法:接訪人員情急之下,曾向湖南省高院提出,是否可以讓他們穿上制服,冒充高院法官向唐慧道歉,結果被高院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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