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7日電/習近平主席肯定特區政府的施政成績,無疑是對梁特首和特區政府的讚揚和鼓勵。
據大公網報道,在談到香港的政制發展問題時,習近平指出,必須堅持“一國兩制”原則,必須依循“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針,也必須按照《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習近平還指出,香港是法治地區,推進香港民主發展,必須依法進行。
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21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一連兩天在印尼峇里舉行。國家主席習近平和夫人彭麗媛,以及香港特首梁振英於5日先後飛抵峇里。習主席於6日接見了梁特首。
肯定特區政績為民“種福”
對香港而言,習近平接見梁振英是大事,也是要事,主要是看看中央和習主席對香港的施政有何意見或指示。梁特首向習主席匯報了有關香港經濟、民生的情況,也談及有關政改的情形。習近平肯定了特區政府這一階段的施政成績,這無疑是對梁振英、特區官員及廣大公務員(當然包括紀律部隊)的讚揚,同時也是鼓勵,相信特區政府日後的施政,會再接再厲,更上一層樓。以此而論,習近平或其他中央領導人接見梁振英或其他特區官員,肯定政績,鼓勵再創佳績,實質上是在為香港市民“種福”。這符合社會規律:政府施政的政績愈佳,市民所享的福分就愈多。簡言之,就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民生改善,共享繁榮。
談到香港的政制發展問題,習近平指出,必須堅持“一國兩制”原則,必須依循“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方針,也必須按照《基本法》規定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習近平還指出,香港是法治地區,推進香港民主發展,必須依法進行。客觀而言,在香港辦任何事,尤其是像政改這樣的大事、要事,更要講法治。政改而不講法治,亂了套,怎麼行?政改講法治,政改或任何推進民主的舉措,依從《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實際上是顧及廣大香港市民的利益,從而避免讓少數人甚至是一小撮人,打著“民主”幌子,言所欲言,為所欲為。說不定還有個別人,在西方勢力的暗中支持下,打算在香港搞“顔色革命”呢!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這一規定,不但合理,行文也明明白白。可惜,社會上總有那麼一些人,包括曾經自稱“關注”《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人,不明白或裝作不明白這一條文,實在莫名其妙。試想,連中學生都能明白和理解的《基本法》條文,身為“大狀”、教授或副教授的人反而不明白,是不是“奇哉怪也”?或者,是不是“別有用心”?又或者,是不是拿了洋主子的金元,甘為鷹犬而賣力“攪攪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