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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兩岸關係的核心問題與“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理論
--台灣大學張亞中教授訪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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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4-05-23 10:10:17


 
  面向未來的理論設計

  問:我們知道,您一直試圖在理論上解決國家統一前的安排問題,提出了“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的說法,請你談談。

  答:我認為兩岸政府與政治精英必須為兩岸和平發展時期思考一個可以兼顧北京與台北政治立場的主張:即使兩岸在“治權”上目前還是分立的,或者可以說是“他者”關係,但是在整個中國主權、面對中國歷史與未來上,兩岸應該共為“我者”的關係,逐漸向“我者”關係靠攏。

  “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主張裡,“一種三憲”就是這種“我者”與“他者”關係的並存與融合設計,“兩岸統合”更是兩岸從“他者”到“我者”關係的統合過程。我曾經提過的“文字趨同化”、“華元”、“中華卡”、“兩岸三席”、“共同政策”與“共同體”都是值得去探索與實踐的課題。

  問:說到這裡,最近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訂,您怎麼看?

  答:服務貿易協議,其實還是一種聯繫性的關係,實際上我認為“共同體”的結構更加合適。我之前研究歐洲統合的過程,也寫過一本書從憲法與國際法角度來看德國的統一。我注意到歐盟的前身,之所以比利時、盧森堡、荷蘭與德國、法國、意大利組成的是一種形成結構性關係的共同體,而不是簽訂僅屬於聯繫性關係的自由貿易協議,實際上有它的考慮。儘管兩岸簽訂服務貿易協議對兩岸來說都是好事,特別是大陸一貫地進行了大幅度的讓利,但是這件事本身還是在台灣社會引起了一些爭議。如果兩岸能夠以“共同體”的角度來推動經貿的整合,或許會有更好的效果。

  問:回到您剛剛提到的結構性權力的分析,以及“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的理論,兩岸應該怎麼樣去做?

  答:兩岸在強化聯繫外,應建立結構。其中第一個政治安排就是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和平協議可以將現有的兩個法理現狀確定下來。第一、雙方均接受“兩岸主權宣示重迭”此一法理規範,未來在和平協議中的表述方式可為“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並共同維護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第二、在兩岸共有主權、共享主權的基礎下,相互接受彼此為一憲政治權或憲政秩序主體。這個“和平協議”本身就是一個憲法性的文件,是兩岸憲法以外的第三個憲法性文件,也是未來“一組憲法性文件”的基石。

  這樣的和平協議確定了兩岸關係的政治結構。由於兩岸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不容許主權分裂,因此這個結構也就是“一中框架”(一中架構)的結構。“一中三憲”中的三個憲法性文件就構成了“一中框架”中的樑柱。兩岸應該努力將“第三憲”的法律權威愈來愈大,涵蓋面愈來愈廣。當“一中三憲”中的“兩憲”逐漸將治權權力交給“第三憲”時,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將更形鞏固,兩岸自然可以逐漸走向和平統一。

  第二個政治安排是兩岸國際共同參與。“兩岸三席”可以做為兩岸在國際共同參與的一種方式。“兩岸三席”意指在一個國際組織內,兩岸有三個席位,一個代表大陸,一個代表台灣,一個由兩岸共同組成的代表團為第三席。“兩岸三席”是兩岸“國際共同參與”的一種結構性思維。第三席即是透過兩岸第三個憲法性文件來創造。

  兩岸在政府間國際組織(IGO)的“共同參與”必然與兩岸和平協議的簽署不可分,在和平協議尚未簽署以前,兩岸可以在非政府間的國際組織(NGO)中開始推動,一方面可以為未來的模式創造條件,另一方面也可以累積認同與互信,為兩岸未來簽署政治安排醞釀良好氣氛。

  第三個政治安排是止戈立信,也就是說兩岸止戈並共同維護主權領土。兩岸本是一家人,本來就不應該以武力來解決問題。可是兩岸的軍事對峙迄今並未結束。兩岸如果能夠簽署和平協議,雙方做出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後,兩岸實在沒有必要再以武力相向。北京應該做出保證,放棄對台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同時,台北方面也應該做出承諾,不再視北京為建軍備戰的假想敵。

  問:這樣的政治安排,是不是其實也是一個兩岸共同參與的過程?

  答:沒錯,兩岸要建立結構關係就應該推出兩岸統合機制。“兩岸統合”不是一個誰消滅誰的過程,也不是各走各的路的互動方式,而是一起共同建構、共同締造未來的路徑。在這個路徑中兩岸均需要共同努力,透過“共同治理”,兩岸截長補短,共同吸收與學習彼此的優點,改正自己的缺失,目的在為兩岸人民創造更大的福祉。透過“兩岸統合”,兩岸可以相互貢獻己力,實踐共同為整個中華民族創造福祉的目標。

  兩岸統合可以在各個方面推動,可以從非政府間國際組織開始(例如先前提的“兩岸三席”),也可以成立“兩岸海域共同體”,以共同研究、開發、維護兩岸在東海與南海的主權。在一些經濟實驗區,可以推動兩岸的“共同治理”,以形成制度性的結構關係。當然也可以從農業、文化、經濟等各方面進行,在這一方面,歐洲統合已經提供了大量的經驗可以供兩岸參考。

  兩岸還應尋求任何可能建立“共同”的機會。基於“沒有參與就沒有認同”,“沒有對話不可能產生互信”的認識,在兩岸關係的互動上,我們要鼓勵所有物質性的聯繫性的關係繼續並深化,但是在一些文化事務上也應該增加聯繫與創造結構。

  問:大陸最近在提“中國夢”,是不是對於兩岸而言,“中國夢”是共同的?

  答:當然。中國夢的目標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中國夢不應只是“富”與“強”,應該還要有“善”。在兩岸共築中國夢的過程中,台灣絕對是個重要的角色。透過兩岸統合機制所創造出來的共同治理,可以成為未來中國“善治”的結構,兩岸在中華文化價值上的相互吸收,則是中國夢不可缺的“善念”與“善行”。

  中國夢不應該只是大陸單獨的夢想,而應由兩岸一起參與。中國崛起的目標是偉大復興,更是中華文明在世界上的再一次復興。如果我們以文明復興為目標理想,那麼以台灣對中華文化的理解與實踐,台灣應該可以在中華民族“文明崛起”的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4年4月號,總第1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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