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29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扁家洗錢公文,查出他2次犯行,昨天將葉盛茂依隱匿公文書罪起訴並具體求刑,為避免外界質疑辦“黑案”,上午再簽分“他”字案偵辦葉有無隱匿第3件重要公文。
台灣《聯合晚報》報導,檢方本月21日搜索葉盛茂在北市金石山莊的住處,在3樓臥室梳妝台前搜獲1個黑色公事包,內有艾格盟聯盟今年1月通知“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有關扁媳黃睿靚疑涉洗錢的公文影本,另查出早在95年12月5日 葉即隱匿前“第一夫人” 吳淑珍海外資產情資,二度知情不報,疑掩護扁家進行滅證動作。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郭永發、張書華對葉搜索時,除查扣一批洋酒,在葉盛茂住處還將他的10餘本私人筆記本、一疊文件扣案,共查獲一紙箱事證,檢察官檢視文件的內容,除扁家洗錢情資公文影本,另有“調查局”內部其他公文在列,懷疑葉不止二次隱匿情資。
報導指出,檢方起訴葉盛茂後,由於外界質疑仍有未曝光的犯罪事證未在起訴書中揭露,為避免遭質疑辦“黑案”,已對葉盛茂再度簽分“他”字案偵查,朝他是否將其他辦案資訊洩露給案件當事人方向追查。
據了解,檢方預備聯絡“調查局”有關外勤辦案單位就扣案證物進行解讀,了解葉是否攔下特殊情資,如查葉盛茂未涉不法,即將“他”案簽結,如發現葉隱匿其他公文甚至洩密,立即會將案件轉簽“偵”字案,並再度傳訊葉盛茂到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