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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少奇三次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職務始末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0-17 13:02:13  


 
  1950年1月4日,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關於新解放區土地改革、減租減息和征收公糧的長電指示,提出了對新解放區土地改革的部署:“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陝西、甘肅十一省應該准備在1950年秋後分配土地。在寧夏、青海兩省完全漢人居住的地區亦須准備秋收後進行土地改革,在少數民族居住的地區及漢人與少數民族雜居地區則不進行。在貴州、雲南、四川、西康則在1950年還不能進行土地改革,1951年秋後來進行。”另外,劉少奇還明確指出:“必須規定并宣布在沒有進行土地改革以前的土地關系。即是說:在土地改革以前地主及舊式富農的土地,仍歸地主及舊式富農所有,農民租種他們的土地在二五減租後仍應交租給他們,他們在依法實行二五減租後向農民收租仍是合法的。這種關系,在土地改革以前,即在上述十三省在今年冬季以前、在西南各省在1951年冬季以前確定地不變更,對生產是有好處的。”1月29日,劉少奇為中共中央起草關於征收公糧問題的指示,批評了某些地區對地主征糧過重的缺點,指出:“對地主征糧應比農民重一些,但不能將地主之租穀全部征完。必須留一部分給地主,如此,推遲土改時間,才有理由,才可能推遲下去,否則,地主暫時保留土地,我們推遲土改時間,毫無實際意義。” 

  2月12日,劉少奇又起草了《關於新解放區土地改革和征收公糧的指示》,提出了在新解放區分階段、分地區實行土地改革的步驟和政策。17日,毛澤東、周恩來對劉少奇關於新解放區土改工作的部署和一系列指示發回電報,肯定了他的工作。在劉少奇和黨中央的領導下,全國土改工作有序展開,各地紛紛掀起減租減息、肅清土匪、打擊惡霸地主、建立農會、改造基層政權的運動,鎮壓反革命的運動也同時進行,對農村中的反革命勢力給予了毀滅性的打擊,有力地保障了土地改革的順利進行。

  1953年至1954年:毛澤東請假休息,劉少奇第三次代理中央主席 

  1953年12月下旬,毛澤東因病到杭州休養,并主持起草憲法。行前,他在12月24日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提議:在他休養期間,由劉少奇臨時主持中央工作。這也是黨中央自“七大”以來形成的慣例,每逢毛澤東因事不在中央時,中央的工作都由劉少奇主持。 

  在會上,劉少奇提出,這一次不要代理了,還是由書記處的同志輪流負責好了。中央書記處的其他成員則都表示贊成毛澤東的提議。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最後決定:“主席請假休息一個時期,在休息期間,由劉少奇同志代理。”從1953年12月24日到1954年3月17日毛澤東從杭州回到北京前,劉少奇一直主持中央工作。在此期間,劉少奇最主要的工作是主持召開了中共七屆四中全會,以及糾正過渡時期總路綫宣傳教育中的一些“左”傾偏向。 

  此前,高崗曾借毛澤東休假的機會,暗中活動,希望主持中央工作。為找到“同盟者”,高崗還在高級領導幹部中四處活動,搞串聯,在全國財經工作會議上拉攏陶鑄未成,又試圖拉攏陳雲、鄧小平、林彪等人。陳雲、鄧小平感到事情的嚴重性,就立刻向毛澤東做了匯報。盡管毛澤東在某些問題上批評過劉少奇,但他對劉少奇的信任卻沒有動搖過。他聽到高崗所說的劉少奇搞宗派、劃“圈圈”後,曾經對人說:少奇同志是大公無私的,是正派的,他絕不是那種搞宗派的人。在這種形勢下,毛澤東在1953年12月24日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揭了高饒的蓋子,稱之為“一股地下水”。毛澤東提議:由中央作一個關於增強團結的決定。 

  12月29日,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討論通過剛剛起草的《中共中央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草案)》。當天,劉少奇在給毛澤東的電報中,匯報了中央工作情況,并派人將決議草案送到杭州,請毛澤東審閱修改。 

  1954年1月7日,毛澤東接連寫了兩封信。一封是給劉少奇及書記處全體成員的。信中提議決議草案“似宜召開一次中央全會通過,以示慎重。中委大多數在京,不在京的是少數,召集甚易,加上若幹負重要工作責任的同志參加會議”,并對會議的議程安排做了具體的部署,其中,第三個議程是通過關於加強黨的團結的決議。毛澤東在信中提議:“通過關於加強黨的團結的決議。報告請劉少奇同志做,事先寫好,有四五千字就够了”,報告分三段,其中第三段是“將關於加強黨的團結的決議草案的要點加以叙述,請求全會討論和批准這個決議”,但是,“關於第三個議程,應盡可能做到只做正面說明,不對任何同志展開批評”。毛澤東還要求在報告寫好後“請用有綫電發給我一看”。 

  毛澤東的另一封信是寫給劉少奇個人的。他在信中說:“如各同志同意開全會,於你的報告稿宣讀完畢後,似宜接著宣讀你已有准備的自我批評稿,兩稿各有一小時左右即够。自我批評稿宜扼要,有三四千字即可,內容宜適當,不可承認并非錯誤者為錯誤。如可能,請一并電告我一閱。”2月6日,七屆四中全會開幕,劉少奇主持了這次會議,并受毛澤東的委托,代表中央政治局向大會做工作報告。 

  2月10日,劉少奇又帶頭向全會做了自我批評:“多年來,我在中央工作,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領導之下,我是執行了中央的正確路綫和盡力去完成中央托付給我的工作的。但是,我在過去一個時期的工作中表現了一些缺點并犯了一些錯誤,我想利用中央全會這個機會,來加以檢討,并對某些問題略加說明。” 

  在自我批評中,劉少奇除對第二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已經談過的關於生產合作互助組、“半工人階級”的提法、如何對待富農黨員等問題又做了一次檢討和情況說明外,還對建國初期負責全國總工會的工作、解放戰爭後期土地改革工作中一些“左”的做法、1943年延安審幹期間發生的一些問題、1946年關於“和平民主新階段”的提法以及1949年天津視察時的一些講話也做了檢討和說明。在自我批評的最後,劉少奇深刻剖析了自己缺點和所犯錯誤的教訓,總結出至今仍頗有教益的一段話。他說:“從我發生的缺點和錯誤來看,最基本的教訓,就是我們在工作中必須隨時注意集思廣益,認真考慮別人的意見,認真發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而越是負有重大責任的,就更應該是這樣。我們黨的一切領導機關,從中央到支部,都必須認真依靠和健全集體領導的制度,使我們的領導工作真正成為集體智慧的領導,從而爭取領導的經常正確性,并從而加強我們全黨的團結。”他真誠地表示:“我願意更多地和更好地學習,向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著作學習,向毛澤東同志學習,向同志們學習,以求不斷地改善黨所付托給我的工作。” 

  在劉少奇的帶頭自我批評後,接著發言的40餘人都作了不同程度的自我批評。 

  經過這次會議,黨的高級幹部得到了一次深刻的馬克思主義的教育,對維護黨的團結的重要性有了比較深刻的認識。經毛澤東認真修改過的《決議》中有這樣一段話:“黨的團結的利益高於一切,因此應當把維護和鞏固黨的團結作為指導自己言論和行動的標准,即有利於黨的團結的話就說,不利於黨的團結的話就不說,有利於黨的團結的事就做,不利於黨的團結的事就不做”,這也成為全黨一致的思想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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