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
時間:1966年4月29日
新中國成立後
首起傷害外國人案
事件:
1966年4月29日11時50分,在東城區友誼商店內,來自馬裡的新聞工作者代表團團長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駐華使館秘書的夫人分別被人用刀砍傷,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起傷害外國人的重大案件,所幸的是,二人經及時搶救後脫險。
犯罪分子作案逃出商店後被抓獲送公安局審查。經查犯罪人名叫楊國慶,楊國慶一直在從事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活動,從1965年7月後,就策劃偷越國境、投靠外國大使館、刺殺外交人員和國外貴賓等陰謀。並準備了繩子、帆布、地圖、照相機等越境物品。而對於此次傷害外國人,楊國慶表示:“就是想給國家捅個大婁子,破壞中國的國際威望。”
背景與結局:
楊國慶的父親解放前是地主,並且還做過國民黨還鄉團團長,解放後被槍斃。楊國慶認為,是共產黨搞得他家破人亡,所以他成年後一有機會就搞破壞並以此宣洩仇恨。1966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處楊國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No.7
時間:1968年4月3日
北京西單商場爆炸案
事件:
1968年4月3日,正是“文革”風猖獗之時,從西單商場傳出巨大的爆炸聲,京城反響強烈,周恩來總理親自對該案作了批示。該案發生後,民警們迅速投入到追查爆炸元凶的工作中。
爆炸發生在下午6時45分,爆炸中心位於商場南門左側,被炸面積為西南63米、南17米、北7米,爆炸產生的衝擊波將東面60米內的東西全部震碎。5人當場殞命,100多人受傷。
在調查工作中,公安機關發現炸死的5人中有4人身份很快查實,只有一人身份不明。同時偵察員還在該屍體周圍發現棉花和導火索,還有兩張遼寧省糧票,而這些與後來技術人員所鑒定的棉花導火索的產地相吻合。同時技術人員推斷,炸藥包是身份不明的死者提在手上懸空爆炸的。
公安部部署17個省市公安廳、局積極協助北京市公安局查找身份不明的死者。
5月11日,經家屬確認,死者名為董世侯,家住遼寧,參加過當地的水利建設,用炸藥開采過石頭,有人證實其偷過製造炸藥的一些物品,其在世時也多次表示對現實不滿。經上述調查結果認定,董世侯就是西單商場爆炸案的凶手。
背景與結局:
爆炸聲響起時,西城公安分局的60名民警正被批鬥,原因是在“早請示、晚匯報”中口齒不清,但是案件一出,民警們還是馬上投入到了案件的偵破過程中。當時對這個案件,公安機關也表示,不排除是國外特務機關派來的特務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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