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8
時間:1973年10月21日
公安部副部長李震自殺案
事件:
1973年10月21日深夜,因在“左”的路線上陷得過深,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李震在家中自縊身亡。由於當時還處於“文革”中,公安機關勘察認定李震是自殺,王洪文以及公安部的另一負責人卻由於政治上的需要,在無證據的情況下認定李震之死是他人謀殺。導致116名機關幹部、職工受嫌遭到審查以致批判、鬥爭。
直到1977年召開的第十七次全國公安會議期間,大會報請中央批准後宣布,李震是畏罪自殺。李震自殺事出有因:他曾與林彪黨羽劉豐串聯,進行反黨活動,同時還參與了陳伯達、吳法憲“中國共產黨非常委員會”製造的誣陷許多中央領導人及黨政軍幹部的冤案,1973年10月,中央追查陳伯達交待的一份材料,李震感到罪孽深重、十分恐懼,自殺也就不足為奇。
背景與結局:
此案發生在“文革”期間,李震的死使得王洪文等人將矛頭對准了剛剛恢復工作的公安部副部長於桑、劉複之。同時,王洪文等人還借機在公安部機關和全國公安系統批判“回潮”、“複舊”,把公安工作在周恩來關懷下得到的初步整頓與恢復,看作是“複辟”、“倒退”行為,使人民公安事業再次遭受嚴重挫折。
No.9
時間:1974年1月15日
破獲派遣特務李洪樞案
事件:
1974年1月15日夜晚,蘇聯駐華一等秘書與蘇聯派遣在我國的特務李洪樞及其同夥,在交換情報時被公安機關和民兵抓獲。
當晚,9時10分,蘇聯駐華一等秘書謝苗諾夫和科諾索夫與李洪樞以及同夥在西壩河橋頭秘密接頭時,西壩河橋頭上空出現了一發紅色信號彈,接著升起了照明彈,民兵和公安人員從四面八方直奔橋下,幾個人被當場抓獲。
從謝苗諾夫給李洪樞的手提包中查出一台由快速收發報機組成的小型電台,一張設置天線的示意圖,一張電台聯絡頻率時間表以及一張偽造的中國邊境空白通行證,還有特務活動經費人民幣5000元。
中國政府在1974年1月19日召見蘇聯大使,面交抗議照會,並宣布5名從事間諜活動的蘇聯使館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予以驅逐出境。
背景與結局:
本案是公安機關在“文革”中遭受重重阻力的情況下破獲的。在周總理親自部署指揮下,公安機關揭露了蘇駐華使館一秘、二秘和武官處翻譯等外交人員對我國進行特務顛覆活動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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