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信寄的通知是《中共中央關於不准請客送禮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通知》的制訂有著非同尋常的背景。1960年,全國各地普遍出現糧食緊張的局面,能否公正合理地調配有限的糧食資源,使最需要糧食的地區得到補給,事關社會穩定的大局。但就在糧食調運最緊張的時候,某省一方面要求中央給他們調進糧食,一方面又給中央送來五萬斤魚。周恩來知道後十分生氣,在中央書記處會議上對此提出嚴厲批評:“送中央五萬斤魚,簡直胡鬧。為什麼要中央調糧又送魚?”“全國從今以後,不許送中央一針一線一條魚,要做全面通報,嚴格禁止。”會後,周恩來指定負責國務院日常工作的習仲勛、齊燕銘等起草了這份《通知》。《通知》共有五條規定,其中前兩條是:一切單位都不准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贈送禮物,也不准借用任何名義變相送禮;各廠礦、企業、人民公社試制成功的新產品,除對其直接主管部門可以送一份樣品外,不許以獻禮或其他名義贈送給上級機關或其他單位和個人。
中央《通知》是1960年10月發出的,周恩來辦公室給淮安縣委的信寫於1961年1月16日,淮安縣委的做法顯然違反了這兩條規定。周恩來囑秘書隨寄《通知》並要求“仔細研究”、“嚴格執行”,就是希望他們認真學習《通知》精神,認真體會中央制訂該通知的深刻原因,並對照他們送禮之舉,認清和改正錯誤。
從親情和鄉情出發,家鄉人民送些土特產表達一份心意,本來也不算什麼出格之事,周恩來卻退回或者償付了。是周恩來沒有人情味嗎?顯然不是。周恩來對淮安一直懷有深厚的感情,他十分關心家鄉建設,曾就建設新淮安作出過多次指示。在周恩來看來,請客送禮不僅會加重人民的負擔,更重要的是助長一種腐敗的社會風氣。正如《論語?子路》中所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在中央已明確下發了關於不准請客送禮的禁令的情況下,淮安縣委的同志,仍送來禮品,違反了中央的禁令不說,還會起到不良的社會影響。一旦各地領導幹部效仿此法,請客送禮之風漸起,在全國人民生活還極其困難的時期,將會引發更為嚴重的社會後果。周恩來的擔心也正在於此。從這個意義上講,對淮安縣委和廣大人民群衆來說,周恩來的做法又何嘗不是一種更大的人情味呢?
言有盡而意無窮。這封短短的“拒禮”信值得人們長久品味。(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