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最早糾正“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錯誤的是毛澤東。自1958年底開始的糾“左”歷程中,毛澤東和劉少奇都承認犯了高指標、高征購,實行供給制,辦公共食堂,刮共產風,瞎指揮,未注意綜合平衡以及急於求成等錯誤。在具體調整的方針、政策上,都主張要制定實事求是的經濟計劃,大量地精簡城鎮人口,制定“農業六十條”、“工業七十條”以及各行各業制定自己的條例等,還有在農村適當地開放集市貿易,給社員留出適量的自留地,允許社員搞家庭副業,在政治上給被反右傾錯了的同志平反,清理錯誤的口號,中央要向人民作自我批評等等。
但是,當糾“左”的層面深入到需要揭示犯錯誤並導致經濟嚴重困難的深層原因時,需要對過去幾年工作的估量做整體的判斷以調整今後方向時,他們的分歧卻悄悄地產生了。
比如,關於犯錯誤的原因,劉少奇比較注重講“人禍”。1961年5月31日,劉少奇在中央工作會議上說:
“這幾年發生的問題,到底主要是由於天災呢,還是由於我們工作中間的缺點錯誤呢?湖南農民有一句話,他們說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我也問了幾個省委幹部。我問過陶魯笳同志,……他說,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是造成目前困難的主要原因。河北、山東、河南的同志也是這樣說的。其他一些省我沒有問。總起來,是不是可以這樣講:從全國範圍來講,有些地方,天災是主要原因,但這恐怕不是大多數;在大多數地方,我們工作中間的缺點錯誤是主要原因。”
“我們在執行總路線、組織人民公社、組織躍進的工作中間,有很多的缺點錯誤,甚至有嚴重的缺點錯誤。最近不僅農業減產,工業生產也落下來了。如果不是嚴重問題,為什麼會這樣減產?為什麼要後退?難道都是天老爺的關係?”
“我們現在是來總結經驗,好在我們現在能夠回頭,能夠總結經驗,能夠改過來,還不是路線錯誤。但是,如果現在我們還不回頭,還要堅持,那就不是路線錯誤也要走到路線錯誤上去。”
微妙的是,也是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在談犯錯誤的原因時說:你違反了它(經濟規律),就一定要受懲罰,我們就是受了懲罰,最近三年受了大懲罰。“社會主義誰也沒幹過……蘇聯的經驗是蘇聯的經驗,他們碰了釘子是他們碰了釘子,我們自己還要碰。”可以看出,和劉少奇的講話相比,毛澤東更願意強調是因為缺乏經驗,是因為社會主義建設的規律還有待認識。細細揣摩兩者之間的差別,的確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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