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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父子究竟處決了多少“台獨”分子?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1-22 09:42:42  


 
  1959年12月,陳三興、宋景鬆等人返回高雄,在施家父子開設的“明春旅社”與施明德、蔡財源及施明德的兩位哥哥聚會,決定3個組織正式合併, 組建成“台灣獨立聯盟”,並選舉施明德、蔡財源二人為該組織的主要領導人。

  宋景鬆雖不是“台獨聯盟”的頭目,卻是該組織內活動積極的骨幹分子。

  此後,“台獨聯盟”除了在地方有了較快的發展,還將其觸角延伸到了軍隊。

  由於“台獨聯盟”組織嚴密,發展迅速,到1962年,心血來潮的“台獨”分子們經常在聚會中高喊要大幹一場,要與國民黨政權拼個你死我活,要盡快實現台灣獨立的目標。這一年秋,他們在高雄體育場舉行的一次全體成員參加的秘密會議上, 還提出要開展一個大行動,即在全台灣開展一次“台獨”宣傳活動,讓全體民眾認識“台獨”,支持“台獨”。

  這幫“台獨”分子正要開始行動時,當局就對他們採取行動了。原來,台灣當局的調查局特工早已盯住了陳三興。他在高雄高中念書階段發展的重要成員李植南,在“台獨”組織活動了一段時間後,感到宋景鬆、陳三興的行為系分裂國家,危險性大,不會有什麼結果,便主動向台灣調查局自首。調查局考慮到該組織還在發展,叫他暫不暴露,繼續在其內部做監視工作。

  1962年5月,台灣調查局發現“台獨聯盟”將有大動作,決定對其下手。在蔣經國的親自部署下,從5月8日至20日,調查局的數十名特工兵分數路,將“台獨聯盟”在各地的成員陸續逮捕,6月8日至22日,該組織在軍隊中發展的一幫成員,也被捉拿歸案。

  3個月後,“台灣獨立聯盟”案中的25名主要嫌疑犯被警備總司令部軍事法庭分三批起訴,宋景鬆因是再犯,被首批起訴,並被判處死刑,幾天後就押赴刑場處決。該組織的主要頭目陳三興、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其他案犯分別被判處2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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