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因是趙宋320年的統治,相當寬大,拿定養雞吃蛋的主意,對百姓說不上怎樣好法,倒也不到剝盡刮幹的地步。後期的幾個君主雖然孱頭孱腦,好事作不了,無論如何,總安不上“荒淫無道”的罪名。突然被穿羊裘喝酪漿拖小辮子的外族征服了,生活習慣甚至想法都完全不同的新的統治,激起人民反感。尤其蒙古和色目人色目人指蒙古人最初征服的欽察回回、康裡、波斯等民族。在元代其社會地位僅次於蒙古人。的殘暴屠殺,動不動就屠城,把一個城子裡的人民,除去工匠以外的壯丁老弱悉數殺光,剩的少女少男,作為俘虜,叫作口,就是奴隸,子子孫孫不能翻身。加上奸淫虜掠,無惡不作,種種想像不到的血腥的事實,種下了民族間的深仇大恨。
在這外族統治下的社會組織,是畸形的不健全的。論文化,蒙古族非常落後幼稚。論人口,蒙古族統共不過幾十萬人。光憑了優越的武力來統治壓迫被征服的幾千萬人民,由蒙古皇室、貴族、僧侶、官僚、地主、商人所組成的統治集團,和用以維持這政權的大量軍隊,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一切費用,都由漢人南人元代的漢人指金的國民和高麗契丹女真等民族,南人指宋治下的人民。負擔。漢人南人的生命財產卻沒有保障,隨時會被打、被搶劫、被沒收,甚至被逮捕、被誅殺,無處伸冤,也不許伸冤。政治地位呢?朝廷和地方機關的長官,必須是蒙古人或者色目人,漢人南人只能擔任不重要的職務,用人的標準是種族而不是能力和學識。至於被抑勒作口的,就更慘了,簡直不被當作人,在主人的眼中,口只是一種活的工具,或者是可以賣錢的牲口。這個統治集團同時也是大地主,土地的來源是搶劫、占領,說不上買賣,幹脆一句話,沒收。全國最大部分的最好的土地,經由這種方法,轉移到少數的腦滿腸肥的外族手裡,漢人南人除了一小部分甘心作順民,作走狗的以外,被迫失去了土地,成為貧農和佃戶,最大規模的商業也被控制在回回人手裡,他們替蒙古貴族經營財產,放高利貸、印子錢,也叫作羊羔兒息,來榨取漢人、南人的血汗。
就連蒙古色目人算在一起,在中國也還是少數民族,有一天被征服的人民組織起來,有了力量,他們就得被清算。加上所作的壞事也實在太多了,明知漢人、南人決不心服,有機會就會反抗,報仇。這一切,蒙古貴族心裡明白、害怕,臉上雖然擺出一副狠相,骨子裡正在怕得發抖。怕什麼呢?怕人民有組織,怕人民有團結,一句話害怕人民有力量。
為了掐住人民的脖子,元朝政府採用了幾種惡毒的辦法:一種是駐兵,以嫡系的蒙古軍駐防在河洛山東,據全國軍事要害,以漢軍、探馬赤軍《元史?兵志》:“蒙古軍皆國人,探馬赤軍則諸部族也。既平中原,發民為卒,是為漢軍。”駐防在淮水長江之南,帶著一部新附軍。蒙古軍駐防是帶家眷的,按一定時候換防。總計江南三行省建立了六十三處駐兵區《元文類卷四十一?經世大典序錄?政典總序》。,在必要時就用武力來消滅任何反抗或者不服從的行動。一種是繳械,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征服了南宋的首都臨安時起,就開始收繳民間的武器和馬匹,定下極嚴厲的刑罰,強迫人民交出可以作殺傷用的武器,並且明令禁止漢人南人高麗人執弓矢兵仗。以後列朝都三番四覆,重申這辦法。這樣,一面是全副武裝,威風凜凜,正規編制,千兵萬馬的征服軍,另一面呢?是個別的窮困的被包圍的被作踐的被剝削的,而且是手無寸鐵的人民。照理,蒙古貴族可以安心了,晚上可以睡得安穩了,但是,決不,他們還是在害怕,害怕人民在暗地裡產生組織,害怕人民的反抗思想日漸傳播,成為心腹的威脅。於是,另外一套又來了,叫作裡甲。要點第一是編民戶二十家為一甲,每甲派一個蒙古人作甲主,甲主有充分的權力,隨時偵察甲民活動,除了寫報告以外,有執行之權,他要衣服得給,要飲食得給,要童男呢?送上,要少女呢?趕緊送上,一有不是,立刻有滅門之禍。第二是*,夜間禁止通行:“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鐘聲動聽人行。”在這期間,老百姓被關在房子裡,政府的軍官軍人和甲主是可以隨便通行,半夜裡也可以進民居訪問以至調查的。第三禁止夜間點燈,在*期間絕對禁止,禁鐘以前和解嚴以後,也只許小販和儒生點燈。第四禁止祠禱,祈賽神社,集場買賣,不管是宗教的迷信的以至商業性的*,凡是群眾性的,有多人集合在一起的,一概禁止。第五禁止漢人田獵和練習武藝,禁止漢人學習蒙古、色目文字,不會武藝就不能打仗了,不懂政府所用的文字,就無法和使用這種文字的人相接觸。這三整套辦法互相配合,構成了天羅地網,銅墻鐵壁,沒有一點漏洞,透不出一點氣,沒有聲音,連耳語也不敢,沒有文字的抗議,連數說歷史都是犯法的。出遠門要有通行證,每一個地方都被孤立了,成為無量數的孤島。沒有消息,好的沒有,壞的也沒有。蒙古人的統治,把這個國度造成一個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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