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搶嬰、無買賣”,這是邵陽棄兒事件的官方版定論。四個多月逝去,猜也猜了、罵也罵了,淡定的調查組與不淡定的花邊後續,絲絲扣扣地提醒著輿論:公眾對“棄嬰”疑團從不曾淡忘。官方結論不是洪水猛獸,也沒必要對此貼標簽判斷,咱姑且信之。但既然是板上釘釘的“真相”,自然就不懼善意的質疑與推演。
首先,這世界從無“清者自清”的邏輯。既然沒有神仙,就不能令人妄自信任自查自糾式“徹查”——記者從邵陽市獲悉,該市隆回縣高坪鎮“棄嬰”事件披露後,“市、縣紀委監察、審計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問題是,既然是當地市、縣部門疑似出現的問題、而且還可能是丟臉丟到國際上的重大問題,沒有第三方獨立調查組織、甚至也不曾見到更上級的內部監督邏輯,僅僅是自己查自己,就算是清白的結論,其“口徑”難到真到了“身正不怕影子斜”的臻境?
其次,該結論認定“在該事件中,有關工作人員工作不實,方法簡單,存在嚴重違規違紀問題”,根據黨紀政紀處分的有關規定,邵陽市“對周小芳、李子健等12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開除黨籍、撤銷職務等處分”。這是一個讓人分裂的判斷:一者,既然只是“工作不實、方法簡單”,怎麼就違規違紀了——還是“嚴重違規違紀”?二者,撤職不是小事情,那麼,“嚴重違規違紀”的究竟是怎樣的行為?這樣的行為涉嫌不涉嫌到違法?三者,12人違規違紀,總得有個理由,他們究竟是法紀不清還是利欲熏心?是偶發事件還是群體淪陷?
更耐人尋味的是調查其間的諸多“花絮”。譬如6月22日,尋找女兒決心最為堅決、正欲循法律途徑維權的兩位家長——高平鎮鳳形村8組村民楊理兵、高平鎮黃信村8組村民周英和,突然因“嫖娼”而被邵陽警方控制。此事疑點有二:一是誘使兩位家長去洗浴中心“放鬆”的另一位所謂“家長”,竟然成功於被查前人間蒸發,且其所提供的個人信息被證明皆系偽造;二是三人進入包房不久,邵陽市警方特警二隊突然從天而降……誰想害維權家長?警方何以如此表現神奇?最善意的揣測是:或許這些皆為巧合,但越是巧合的事情,恐怕越需要回應民眾的質疑。
於公共權力而言,任何的危機都可以是一次契機,抑或是另一場更深危機的序曲。邵陽棄兒案之蛛絲馬跡,看起來令人發指,公眾自希望這是一場“誤會”,或者起碼事實本身沒有細節呈現出的驚悚那麼糟糕。但要還原邵陽棄兒案的“是非”與“真假”,僅僅靠涉事部門的“紅口白牙”,估計很難取信於民,真相還須更有力量——不妨建議地方部門做好兩點:一是對應於媒體揭示的諸多證據與事實,逐一拿出可靠的內容加以反駁;二是以開放的姿態闡釋好“定論”,不懼懷疑、歡迎質疑,與民意有效溝通。謠言倒了,真相自然就立起來了。(時間:10月1日 來源:千龍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