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高鳳村曾又東的雙胞胎大女兒很小時候被搶走,找到的時候女兒已經在美國了。他在展示好心人幫他帶回的女兒在美國的照片。 |
邵陽“棄兒”事件經過了長時間調查,在幾乎人們都快忘記時,在有些人執著追索之下,終於出現了一個結果,那就是邵陽當地政府完全否認買賣嬰兒的行為,認為事件涉及的14名嬰幼兒中,有8名屬當事人非法收養的棄嬰,有5名為當事人隱瞞血緣關係,將撫養的嬰幼兒稱為“棄嬰”,有1名為生父母非婚生育因無力撫養被自願送交社會福利院。其中並未發現嬰兒買賣行為,隆回縣高坪鎮計生辦、民政辦與邵陽市社會福利院沒有發生經濟關係。
也就是說,在這個曾引發全社會關注的事件上,當地機構完全沒有做錯,錯的是那些討要孩子的人民群眾。而就是在做出這樣的定性之時,實際操作此事的12個人都被處理了,罪名很有趣:有關工作人員工作不實、方法簡單,嚴重違規違紀。根據黨紀政紀處分的有關規定,對周小芳、李子健等12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開除黨籍、撤銷職務等處分。
其實細看這個調查結果就能發現其中的毛病。無論是非法收養還是隱瞞血緣關係,都是在已經有了事實收養的基礎上的。既然是已經有了事實上的撫育,至少應首先考慮其事實收養人或其父母的感受。絕不應該強制奪走孩子,然後“按照法律相關規定”送到國外或者其他人手中撫養。而且,所謂“隱瞞血緣關係”的說法尤其搖曳生姿,這是在現行計生政策之下,很多人為保護自己的孩子所採用的方法——大約,把這樣的孩子強行抱走,就是罪名中“工作不實、方法簡單”的來由了。
即使我們相信這樣的一個結果,也足以說明,在粗暴執行現行計生政策時,某些人利用這種政策對民眾的生育所採用的高壓手段,已到了令很多人聞計生而色變的程度。您想想看,誰會把自己的親骨肉說成是領養的呢?而如果一個“領養”的說法,就能導致這些計生幹部毫無顧忌地奪走孩子,這又是何等肆無忌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