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2009年12月18日,面對一審死刑宣判,吳英一臉平靜。 |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吳英案複核完畢,依法裁定不核准吳英死刑,將案件發回浙江省高院重審。這樣的結果,多少在人們的意料之中,也讓一直心系吳英命運的“圍觀者”鬆了一口氣。
自2007年被逮捕以來,這個曾經風光無限的“億萬富姐”,不會想到自己的命運能引起國人如此持續的關注。5年多時間裡,從金融界到法律界,從媒體到網民,加諸在吳英身上的諸多制度省思與期待,已將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推演成了事關改革的公共事件。
在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涇渭並不分明的背景下,吳英被判死刑引起爭議不難理解。應該判刑但罪不至死,這幾乎是法律界乃至社會上的普遍性意見。由於摻雜著投資者自身的不理智,加之金融改革的法律體系嚴重滯後,人們對司法機關將板子從嚴打在吳英身上深表同情。在這種情況下,最高院的裁決既關係到法律適用的準確與否,也蘊含著對公共輿情訴求如何回應。
一方面確認吳英案的犯罪事實和原審裁判定性準確,另一方面以被告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及其賄賂多名公務人員的事實不核准死刑,這樣的裁定體現了司法理性,傳遞出適用死刑的審慎態度,最終是判死緩、無期還是有期徒刑,都給浙江省高院預留了機會。
跳開案中罪與非罪、罪輕罪重的討論,單就最高院“刀下留人”而言,吳英案意義深遠。2007年1月1日最高院收回死刑複核權以來,真正進入公共視野的死刑未核准案例並不多,吳英案第一次在公開意義上彰顯了死刑複核程序的正義價值,也充分印證了由最高院統一行使複核權的正確性。
人命關天,一樁看似簡單的案件,只要涉及被告人被判死刑的,都應升格為重大案件。其中或是摻雜著諸多利益背景,或是存在著複雜的法律判斷,或是隱含著敏感的社會信息,要確保死刑適用的依法、嚴格、正確、謙抑,一個獨立、權威且能從更高視角來處理複雜敏感問題的司法程序必不可少,這正是我國死刑複核程序收歸最高院的意圖所在,也是吳英案展現給公眾的死刑正義圖景。
當然,對吳英不死的關注之外,那些對制度改革的期盼也不可忽視。早先溫家寶總理談及吳英案的啟示之一,就是要對民間借貸的法律關係和處置原則做深入研究,使民間借貸有明確的法律保障。而輿論引申的對民間資本出路等諸多問題,也需要在個案之外做出腳踏實地的努力,以防範更多的吳英式悲劇發生。(時間:4月23日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