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捐贈醜聞層出不窮,慈善公信每況愈下。如今,新的爭議又已產生。浙江施樂會規定社工募款可從每筆捐款中最高提成15%作為報酬的做法,無疑將繼續引發公眾質疑並將持續發酵。
雖然,施樂會回應稱,這種模式能保證社工籌款的積極性,“有償社工”與公益慈善應實現和諧共贏。但在慈善純度已然喪失的今天,任何商業化的氣息和味道,都會讓公眾的熱情減淡。他們的捐贈熱情已經經不起任何折騰,他們的捐贈熱情很難和別人的提成和諧共存。
的確,提成是常用的獎勵方式,是把獎金與銷售額或者銷售毛利掛鈎的方法;提成在商業領域並不少見,也是一種調動積極性的有效方式。但是,在慈善領域,過於商業化的提成就不免讓人感到糾結和困惑:義工能提成別人的愛心嗎?慈善中的捐款全部是別人愛心的體現,一個本該同樣具有愛心,具有奉獻精神的義工,怎能從捐贈者的善款中分一杯羹?
此時,慈善事業難免給人以營利載體的印象——我號召你捐錢,然後你捐錢,我提成;而慈善提成也難免給人以雁過拔毛的感覺——這錢是我募來的,我要獲得一部分。
沒有人否認,行善需要成本,平衡行善成本是一個必然,任何慈善事業都不能只是美好的假設和看上去很美的空中樓閣。但行善成本的獲得有太多方式,可以將其單列,明確作為捐贈的內容,依靠外來的捐贈,也可以依靠志願者的自願承擔——這本身也是一種慈善。
而且,行善成本必須是最低的,不能因為成本的存在,就隨意地提高成本、花費成本。要知道任何善款都是別人的愛心,都有最需要的人,不能把別人的善心用在自己的花費上。(時間:8月30日 來源:大眾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