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兒童福利院用39萬財政撥款購買奔馳車一事,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回應的理由很充分,譬如,購置奔馳車的程序合乎規定,首先由兒童福利院作了40萬左右的購車預算,經合肥市財政局同意後,報合肥市人大審批通過,由合肥市政府統一招標採購;再就是涉外接待,還有孩子外出活動用以及接送孩子外出看病等。
孩子外出活動用以及接送孩子外出看病這一條,理由最充分,可以頂一萬個理由官員可以坐好車,孩子難道就不可以嗎?何況是福利院的孩子。說到這裡,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似乎還帶點委屈,因為合肥兒童福利院是華東第一、全國知名的福利院,而合肥近年來經濟發展迅速,在這樣一個背景下,給這樣一個福利單位購置一輛好車並不過分。何況這輛車並非原裝進口,而是產自福建的國產奔馳,並不是很豪華,其他省會城市兒童福利院的車有的比合肥的還要好。
敬老愛幼,讓人尊敬。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的回應算是抓到點子上了,購買奔馳車為孩子服務,雖然還用於涉外接待,你還有什麼可以質疑的?如果真是這樣,也許公眾真的冤枉了合肥市兒童福利院,應該還他們一個清白。問題是,這僅僅是合肥市民政局的說法,誰來監督兒童福利院奔馳車用在孩子身上?
公眾的疑惑也來自許多單位的言行不一致,且司空見慣,就好比合肥市民政局負責人的“絕不存在公車私用的情況”的表示,給人半信半疑。實際上,說一套做一套,用一種合法掩蓋不合法的亂象還存在,給公信力造成極大的殺傷。現在,合肥市兒童福利院也面臨著這種考驗。當然,這樣無端的懷疑也許對合肥市兒童福利院不公正。
筆者以為,購買奔馳車的焦點不在於車的檔次,而在於車的用途。如果像合肥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的回應那樣奔馳車主要用於孩子們的服務,那是孩子們的福氣,一點也不過分。如果以服務孩子們為幌子,而作他用,譬如領導專用、公車私用等,根本沒有用到孩子身上,那就真的有些過分了。因為你不只是欺騙了公眾,也欺騙了天真的孩子。(時間:9月6日 來源:長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