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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境外投資虧損將被追責 |
隨著中國企業境外投資業務品種增多,虧損資金的數額隨之開始攀升。然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因缺乏明確管理辦法及問責機制,央企所造成的虧損最終多由國家“埋單”。為改變此局面,近日國資委接連下發兩文,加強對境外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另有消息指出,當前國家發改委、商務部等部委正聯合起草文件,共護國有資產安全。(7月3日中新社)
在巨虧成為現實的時候,現在進行的任何動作,都是亡羊補牢之舉。而亡羊補牢的關鍵有兩點:一是看時間,二是看力度。
事實證明,連續多年來,我們每年都失去很多的“羊”,而每一次,我們都是用全民的資產埋單了。就這樣,我們的國有資產前僕後繼,在海外被吃掉。而直到現在,作為主管部門的國資委才宣布出手整治,這反應是不是也太慢了點呢?
而在力度上,我們的境外國有資產管理,從來就不是真空。此前,已有兩個規定,一個是1999年頒布的《境外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一個是1996年頒布的《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但現在,這兩個規定被界定為不適應發展形勢,從而被新規所代替。那麼,如果從另一個側面理解這個問題,是不是表示以前的規定都不算數了,以前的巨虧誰都沒責任了,一切又都將重新開始了呢? |